《水上音乐》,又称《水乐》、《船乐》。亨德尔作于1715年,是一部管弦乐组曲。传说是在英国伦敦泰晤士河上为新即位的英皇乔治一世演奏的,故有“水上音乐”的美名。
全部组曲由二十首小曲组成,开始是一首法国式的前奏曲,其后是布莱舞曲、小步舞曲等各种形式的舞曲,同时也有缓慢乐章。乐器使用了小提琴、低音提琴、日耳曼横笛、法兰西横笛、双簧管、圆号、小号等。
如今我们演奏和听到的《水上音乐》已经不是亨德尔的原作,而是后来英国曼彻斯特的哈莱乐队指挥哈蒂(harty)爵士为近代乐队所改编的乐曲,共有六个乐章:快板、布莱舞曲、小步舞曲、号角舞曲(一种古代的三拍子舞曲)、行板、坚决的快板。
由于旋律优美动听,节奏轻巧而流传后世。这里我们选录了六个乐章中的第一乐章、第二乐章和第六乐章。
第一乐章为庄严的序曲,乐曲气氛活泼热烈,开始由圆号与弦乐器共同奏出轻盈的同音反复和华美的颤音,相互对答。
第二乐章为舞曲般的旋律,气氛轻松舒展。这里选录的第二主题为小调,抒情性很强。
第六乐章为坚决的快板,威武雄壮。这一部分是全曲最为精彩的篇章。
亨德尔的《水上音乐》,乃亨德尔访问伦敦时,为伦敦的王室而作,作于1715年。当时,在泰晤士河上夜游,是皇室喜爱的夏季活动。乘坐挂着彩灯的游船,周围有成群结队簇拥着的大小帆船,国王乘坐的船旁有音乐家的船演奏音乐。
亨德尔一共参加了三次这样的夜游活动(1715年8月22日,1717年7月17日,1736年4月26日),他的《水上音乐》最早的原始手稿其实已丢失,最细致的复原本乃莱德利希所复制。这部作品根据亨德尔的三次夜游,编为三组。
乔治·弗里德里希·亨德尔(George Friedrich Handel,1685年—1759年),出生于德国哈雷,巴洛克时期英籍德国作曲家。
1702年,进入哈雷大学法学院学习。1703年,加入汉堡剧院;在此期间,陆续创作了《阿尔米拉》《尼禄》等在内的首批歌剧。1706年,赴意大利,在此期间结识了科雷利、A·斯卡拉蒂等音乐家,熟悉了意大利歌剧和器乐音乐风格及写作技巧。
1710年,返回德国,任汉诺威宫廷宫廷乐长;任职期间,曾于1710年与1712年两度赴英国,其歌剧受到英国王室和贵族的欢迎,遂留居不归。
1726年,加入英国籍;并在18世纪20年代,进入歌剧创作的成熟时期,创作并上演了《罗德琳达》《亚历山德罗》等歌剧。1733年,转战清唱剧创作;同年,其清唱剧《底波拉》《德波拉》首演。1741年,最后一部歌剧《戴米达亚》上演。
1742年,清唱剧《弥赛亚》首演。1749年,管弦乐作品《焰火音乐》首演。1759年,在伦敦逝世,享年74岁。
亨德尔的音乐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表达了巴洛克时期的先进思想,并以其宏伟的音乐风格,预示了主调音乐风格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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