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誓词是由Baron de Coubertin起草的,由主办国的一名运动员手举奥运旗帜的一角宣读。宣读誓词是开幕式上的其中一项活动。1913年由顾拜旦建议并经国际奥委会通过,1920年第七届奥运会上开始实施。冬季奥运会与夏季奥运会宣读誓词相同。
宣誓者多由东道国的著名运动员担任,誓词为:
“我代表全体运动员承诺,为了体育的光荣和本队的荣誉,我们将以真正的体育精神,参加本届运动会比赛,尊重和遵守各项规则。”
1968年的冬夏季奥运会又增加裁判员宣誓,由主办国推选一名裁判员宣读如下誓词:“On behalf of all the athletes oath,to the glory of sport and the honor of the team,we will be the real spirit of sports participants,the Games,respect and comply with the rules.I represent all the judges and staff oath,we in this Olympic Games,will be a real intensive sports god respect for and observance of all rules of the Olympics and impartial discharge of their duties.”
翻译成中文为:
“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承诺,我们在本届奥运会上,将以真正的体育精神尊重和遵守奥运会一切规则,公正无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1920年Antwerp奥运会上首次举行了运动员宣誓,当时是由比利时击剑运动员Victor Boin宣读。另外,主办国的一名裁判员也进行宣誓,只是措辞稍微有些变化。1913年5月7至11日,第5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在洛桑举行。大会不仅确立体育运动是人的身体、精神、道德全面发展的综合手段,通过把“更快、更高、更强”定为奥林匹克格言,还决定从1916年第6届奥运会起在开幕式上实行运动员宣誓。
然而,原定于德国柏林举行的第6届奥运会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停办。运动员在奥运会开幕式上宣誓的仪式首次出现在1920年第七届安特卫普奥运会上,誓词文字略有不同。
运动员宣誓开始
1920年第7届现代奥运会在比利时的安特卫普举行,这届奥运会以确立开幕式上运动员宣誓的仪式而在奥林匹克历史上被着重记载。
随着奥运会的发展,参赛国家、地区运动员逐渐增加,比赛的竞争性增强,一些运动员开始为了获得金牌而弄虚作假。这显然违背了奥林匹克的原则和精神,也和“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提出恢复现代奥运会的初衷相背离,于是他建议继承古代奥运会的传统,在每届奥运会的开幕式上让运动员代表进行宣誓,以保证公平公正的比赛秩序。
在安特卫普奥运会上,站在发言台上代表所有参赛运动员宣誓的是比利时人维克多·鲍恩。他曾经在1908年的伦敦奥运会上夺得过水球银牌、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夺得水球铜牌,同时还将参加安特卫普奥运会的击剑比赛。
那一天下午,他身着击剑服,面对场内数以千计的运动员以及更多的观众,郑重地宣读了如下誓言:“我以全体运动员的名义保证,为了体育的光荣和我们运动队的荣誉,以真正的体育道德精神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尊重并遵守运动会的各项规则。”
后来,为了加强裁判员的责任感,在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的开幕式上,裁判宣誓被首次列入仪式程序当中。裁判员的宣誓安排在运动员宣誓之后,由主办国推选一名裁判员宣读如下誓词:“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宣誓,在本届奥运会上我们将以真正的奥运会精神和遵守奥运会一切规则,公正地履行裁判员职责。”
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首先提出了奥林匹克运动员誓词,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上第一次宣读了奥林匹克运动员誓词。裁判员誓词第一次宣读是在1972年慕尼黑运动会。随着奥运会的不断举行,誓词的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我宣誓”改为“我承诺”,“国家”改为“队”。誓词内涉及兴奋剂的内容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首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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