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士(英语Hippie或Hippy的音意译)本来被用来描写西方国家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反抗习俗和当时政治的年轻人。嬉皮士这个名称是通过《旧金山纪事》的记者赫柏·凯恩普及的。嬉皮士不是一个统一的文化运动,它没有宣言或领导人物。嬉皮士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反应出他们对民族主义和越南战争的反对,他们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批评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
他们批评政府对公民的权益的限制,大公司的贪婪,传统道德的狭窄和战争的无人道性。他们将他们反对的机构和组织称为“陈府”(the establishment)。
嬉皮士后来也被贬义使用,来描写长发的、肮脏的吸毒者。保守派人士依然使用嬉皮士一词作为对年轻的自由主义人士的侮辱。
60年代,从垮掉的一代中演化出嬉皮士,同时从布鲁斯音乐演化出摇滚乐。
在美国东海岸的格林威治村年轻的反文化者称他们自己为“hips”。许多来自纽约市区的失望的年轻人聚集在那个村中,他们穿着他们最旧的衣服。第一个用嬉皮士这个词来描写这些穿着旧衣的中产阶级子女的媒体是一个广播电台。
1965年9月6日旧金山的一家报纸首先使用了“嬉皮士”这个词来描写这些年轻的波西米亚主义者,但其它媒体在此后两年中几乎没有使用过这个词。
影响
当时的嬉皮士想要改变他们的内心(通过使用毒品、神秘的修养或两者的混合)和走出社会的主流。远东的形而上学思想与宗教实践和原著部落的图腾信仰对嬉皮士影响很大。这些影响在1970年代演化为神秘学中的新纪元运动。
来源
hipster(七分裤)hippie(嬉皮士)
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美国的垮掉的一代称爵士乐音乐家为“hippie”和“beatnik”,同时这两个词也被用来称呼围绕着这些艺术家而出现波希米亚主义似的反文化。
简介
旧金山海特·亚许柏里地区的嬉皮士是以一个叫做Diggers的团体为中心。这个街头剧团体将即时性的街头剧、无政府主义行动和艺术表演结合在一起,他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自由城市”。他们受两个不同的运动影响:一方面受波西米亚主义的、地下艺术的、剧团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左派的、民权主义的、和平运动的影响。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也有一个非常活跃的嬉皮士社团。1967年夏许多年轻人(警察估计有七万五千人)聚集在海特·亚许柏里分享他们的新文化的音乐、毒品和反抗。
60年代末嬉皮士运动达到其高潮。1976年7月7日《时代》杂志将嬉皮士运动作为其封面故事:《嬉皮士:一个次文化的哲学》
花童
由于许多嬉皮士在他们的头发里带花或向行人分花,因此他们也有“花童”的外号。
很多嬉皮士来自白人富裕家庭,他们抛弃富裕,来感受并赞美贫穷,体验简单而随意的生活。
正因为这些富家子弟享受过主流的中产阶级的舒适生活,才有可能成为这种虽然舒适但扼杀人的创造力的生活的反叛者,也只有真正感受过主流文化的人,才有可能看到它的弊端,从而对它进行批判。
反主流文化
1969年,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罗斯扎克发表了《反主流文化的形成》一书,该书明确指出,反主流文化是对现代技术社会的一种反思。
反主流文化的参加者们不屑于像新左派和学生运动的参加者们那样,用参与性民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他认为只要客观意识的观念还在控制着社会,技术对社会的控制、专家对社会的统治就不会结束。
嬉皮士们认为,美国是一个被惯例和陈规所充斥的世界,它已经成为压制人的个性,迫害个人自由生活的陈规陋习的总和,只有逃离这个社会,摆脱与现实社会和现实文化模式的种种联系,才能使个人和美国社会免于走进死胡同。
回到史前
为了有效地反抗这技术高度发达、物质极端丰裕、但人的精神受到控制的社会,他们提出“回到史前”的口号,希望在史前时期寻找精神力量。
他们特别欣赏“无为而治”,认为只有无为而治的简朴社会,简单生活,才能保证公民个人的尊严和自由。因此,他们从生活做起,掀起“生活的革命”,来反抗主流的、精英的、技术的、物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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