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David Hume,公元1711年4月26日—公元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不可知论哲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虽然现代学者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仅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但是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英格兰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历史学家们一般将休谟的哲学归类为彻底的怀疑主义,但一些人主张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
研究休谟的学者经常将其分为那些强调怀疑成分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以及那些强调自然主义成分的人。休谟的哲学受到经验主义者约翰·洛克和乔治·贝克莱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法国作家的影响,他也吸收了各种英格兰知识分子如艾萨克·牛顿、法兰西斯·哈奇森、亚当·斯密等人的理论。
大卫·休姆(David Home)(后来改名为休谟/Hume)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父亲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姆、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休谟在长大后偶尔也会回到宁威尔区的老家居住,他在1734年将名字从休姆改为休谟,因为英国人很难以苏格兰的方言正确念出休姆这个名字。
休谟在年仅12岁时就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但不久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当我的家人想像我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时,我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
休谟对于大学里的教授都不抱好感,他曾在1735年告诉一名朋友说:“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在那个时代,一个贫穷的苏格兰人能选择的生涯途径相当少,休谟面对的是成为家庭教师或是成为商人的职员这两个选项,他最后选择了后者。
1734年,在于布里斯托经商数个月之后,休谟前往了法国安茹的拉弗莱舍(La Flèche)旅游,在那里休谟经常与来自Prytanée军事学校的耶稣会学生进行哲学讨论,勒奈·笛卡尔也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在那里定居的四年中休谟替自己订下了生涯计划,决心要“过着极其简朴的生活以应付我那有限的财产,以此确保我的独立自主性,并且不用考虑任何除了增进我的文学天分以外的事物。”
在法国定居时休谟也完成了《人性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一书,当时他年仅26岁。虽然现代的学者们大多将《人性论》一书视为是休谟最重要的一本著作、也是哲学历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但此书刚出版时并没有获得多少重视。休谟从英格兰、法国及德国的学术刊物看到了书评,有些甚至很长,但是基本上持否定态度。
休谟为此写了一篇回复:《一部新近出版的著作之摘要;书名,人性论;该书的主要论点在此得到进一步的阐发与解释》(An Abstract of a Book lately Published;Entituled,A Treatiseof Human Nature,&c.Wherein The Chief Argument of that Book is farther Illustrated and Explained)。1740年,这篇摘要以不具名的小册子的形式得到出版。
休谟在记载到当时自己缺乏大众重视时这样写道:“媒体对这本书的反应是一片死寂,甚至连对那些狂热的读者群都没有半点交代。不过我本来就养成乐观而开朗的个性,很快就从这样的挫折里站了起来,并继续在乡下努力的进行研究。”他继续写下了《人性论摘要》一书,但没有写出自己的名字,他试着缩短并精简他之前的冗长著作以吸引更多读者,但即使经过这样的努力,他依然没有成功使《人性论》一书重获重视。
撰写《人性论》的艰辛过程使得年轻的休谟近乎精神错乱,为了回复正常的思考能力,休谟决定暂时返回平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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