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比安(Domitius Ulpianus,约170—228)古罗马著名法学家。公元5世纪时,由罗马帝国皇帝瓦伦提尼安三世(423—455)在位,命名为五大法学家之一。曾任御卫总司令兼皇帝首席顾问。公元228年被下属谋杀。主要著作有《论萨宾派》51篇和《法令集》81篇。
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527—565)时,于公元533年底颁布施行的《学说汇纂》,约三分之一的内容引自他的著作。他在法学上首创“公法”和“私法”的体系,主张保护奴隶主私有财产制,对后世资产阶级法学曾具有重大影响。
出生在叙利亚的一个小康家庭,可能一度为贝鲁特的法律教授。与保罗同为帕比尼安最高裁判官法庭的联席法官。公元222年时为最高裁判官。
公元222年,亚历山大登基,其外祖母马梅亚成为帝国的摄政。就整体而言,马梅亚的用人行政都符合她儿子和帝国的利益。经获元老院的同意,她选出十六名在智慧和德行方面都十分优秀的议员,组成常设性的国务会议,每件重大的公共事务都要经过他们的讨论再做决定。声名显赫的乌尔比安,不仅精通罗马法律,而且获得人民的尊重,由他担任会议主席,发挥贵族政治的持重和坚定,恢复政府的秩序和权威。当时的用人“文官的推荐标准是学识和公正,武官的任用资格是英勇和纪律”。
亚历山大饮食非常简单节俭,一些经过乌尔比安挑选的朋友都是很有学问且品德高尚的人。为了方便亚历山大的咨询,乌尔比安经常受邀参加一些亚历山大的餐会。他们的谈话很亲密而且具有启发性。
然而,身为法律和人民的朋友,却被军人视为敌人,每项改革计划都要归功于他恶意的建议。禁卫军的反感借助一些微小的事件,爆发成狂暴的叛变。当罗马全城受到纵火的威胁,人民在叹息之下,唯有放弃不幸的乌尔比安,听任命运的安排。他被追到皇宫的殿堂,就在皇帝的面前遇害,即使用紫袍来覆盖,仍然无法取得冷酷士兵的赦免。皇帝用公平和正义来统治全国,军队怀疑忠诚的大臣意图矫正他们的混乱,竟然发生暴行处死大臣,这真是天理难容之事。亚历山大用自己的钱财支付乌尔比安尊荣葬礼所需的费用。
重要理论贡献是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有23部著作,以83篇《敕令评论》最为有价值。还著有51篇《萨比尼评注》和《法律论》、《争议论》、《保民官总论》各10篇,《通奸论》5篇,《法学阶梯》2篇,《论执政官职责》3篇,《论监护裁判官职责》1篇等著述。《学说汇纂》中引用他的论述达2464条,占所引学说1/3有余,为五大法学家之首。乌尔比安在当时提出,法是“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这一经典法律学论述至今仍被多数学者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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