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是近些年比较流行的一个话题,是指已经过了社会一般所认为的适婚年龄,但是仍然未结婚的女性,广义上是指27岁或以上的单身女性,尤其是指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一群人,常见于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都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很多拥有高学历、高收入和出众的长相,但也很多自身条件较差。多数剩女择偶要求比较高,导致在婚姻上得不到理想归宿,而变成“剩女”的大龄女青年。
现在的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晚婚了,甚至已经出现了不婚主义者。不婚主义者认为结婚麻烦,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还不用生谁的气。当然,现在是自由的社会,自然没有人强力逼迫,但是在古代,到了规定年龄不结婚者,是要罚款的,所以古代很少有剩男剩女。
本来在我们今天看来一件普通的社会现象的时候,放到古代就不一样了 ,当时朝廷出台了相关法令禁止适龄女子不出嫁。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问题。什么问题呢?就是国家人口太少了,经过战争的消耗以及自然灾害的频发,整个国家岌岌可危。于是就下令大汉凡是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人必须缴纳人头税,每人每年120钱,这是所谓的一算。
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
汉朝孝惠皇帝时,女子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
唐朝比较开放,但是男子如果二十还不结婚,女子十五岁以后还没有结婚,也会有相应的处罚,所以当时几乎不可能存在几天这样的情况,那会到了年龄基本上该娶妻的娶妻,该嫁人的嫁人,否则国家就代表月老惩罚你了。
到了宋朝时期,男子被规定十五岁娶妻,女子十三岁嫁人。如果到了规定年龄还没有嫁人者,不但会被人议论,国家还会罚钱。小时候村里的姑娘很少有过了二十才出嫁的,在村里的观念看来,二十岁都是老姑娘了,再不嫁人就嫁不出去了。这种观念放到现在,只会被吐槽一句:呵呵呵。
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要罚款。如果女子在15岁之后还没有嫁人,那她的人头税五算,也就是说15岁到30岁之间还没有嫁人的女子,就要每年缴纳五倍的人头税,所以女子一般到了15就都嫁人了,可见汉朝单身汉的福利还是蛮好的。不过这个政策在当时主要是为了增加人口。
但是这是自古的传统,怨不得村里人。
古代之所以这样,可能是因为古代经常打仗,人口对于国家来说异常的重要,如果不强行规定结婚的话,那么人口怎么迅速恢复啊?现在则不同了,人类不仅寿命提高,而且战争很少了,大部分人都能平安度过一生,不存在什么结不结婚的问题。相比古代通过法令刑罚来解决剩女的社会问题,现在应该有更高效的方法来解决此问题,更或许这个社会问题根本没有解决的必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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