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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弥远为了独揽大权用了哪些手段

史弥远为了独揽大权用了哪些手段



史弥远(1164年2月23日—1233年11月27日),字同叔,号小溪,别号静斋。明州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南宋奸臣、宰相,尚书右仆射史浩第三子。

史弥远从政期间平反“伪党”、起用“党人”。

上博取人心,取悦清议。他任用了黄度、楼钥、杨简等著名党人,还找来了真德秀、魏了翁等知名之士。群贤点缀朝廷,一时人以为小庆历、元祐,这正是弥远老谋深算之处。实际上,他追逐的只是自己的绝对权力。

首先,史弥远独揽相权,破坏既定的宰执制度。宋代宰执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分割相权,虽有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但都是应付战争局面的特例。

史称开禧以后“宰臣兼使,遂为永制”,是钱象祖以右相兼枢密使,但这或出于诛韩形势的特殊需要。

其后钱、史并相,俱兼枢使,不久象祖罢相,弥远丁忧,但他嘉定二年起复以后,前后在宁、理两朝独相达二十五年之久(秦桧独相也不过十七年),时钟并长二府,大权独揽。

可以说,从史弥远开始,宰相兼使才成定制,这对南宋后期皇权一蹶不振、权臣递相专政的局面以直接的恶劣影响。

在独相局面下,史弥远尽选些便于控制的人备位执政,作为摆设。从嘉定六七年起,他专政之势已成,就经常“决事于房闼,操权于床第”,破坏了宰执合堂共议的政事堂制度,最高行政权沦为其囊中之物。

其次,史弥远独攥官吏任命大权,培植个人势力。宋代朝官以上的任命例由宰执注拟,经皇帝同意才能正式除授。史弥远只把任命结果告诉给宁宗,从来不取旨奏禀。

宋代京官和选人的除授权在吏部,号称吏部四选;唯有特殊勋劳者可由政事堂直接注拟差遣,所得差遣较吏部选为快为优,号称堂除。

史弥远以堂除名义把吏部选的美差都揽了过来。这样,他就以官职差遣为诱饵,呼朋引类,结党营私。有一次相府开筵,杂剧助兴,一艺人扮士人念开场白:“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另一角色打断道:“非也,尽是四明人”,讽刺史弥远援引同乡,网罗党羽。

再次,史弥远操纵台谏,控制言路。这是宋代权相专政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弥远曾以共同执政为筹码拉拢谏议大夫傅伯成,示意他弹劾某人,不料遭到拒绝。

碰此钉子后,他引用台谏必先期会见,酒肴招待,条件谈妥,然后任命,确保台谏俯首效力。尽管如此,他还不放心,便在弹章谏草上大做手脚。

台谏论事前,先把福封(即草稿或副本)呈送给他过目,是则听之,否则易之。还嫌麻烦,干脆从相府直接付出言章全文让台谏使用。

这样,史弥远既杜绝了言路抨击他专断朝政的可能,又让台谏成为他搏击异己的鹰犬。

嘉定政治,说到底就是史弥远专政。所有人才进退,政事行否,天下人都知道这是史丞相的意思,以至朝野“皆言相不言君”。而宁宗也习惯了在权臣的鼻息下做他木雕泥菩萨似的傀儡皇帝,无所作为而“垂拱仰成”。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对史弥远专政进行了抗争。当年上书请斩韩侂胄的武学生华岳,诛韩以后登第为武学进士,担任殿前司同正将。他目睹史弥远对外苟安乞和,对内擅权专政,曾上书宁宗,大忤史弥远。

听说华岳要除掉自己,史弥远立即将其逮捕,判以斩罪。宋代实行死刑复奏制,宁宗对华岳记忆犹在,关照将其发配海南,意在免其一死。

史弥远阴黠的说:“如此,则与减一等。”宁宗误以为减一等就是流配,表示同意,而实际上斩罪减一等是杖杀。弥远上下其手,活活杖死了这位“倜傥似陈亮”的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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