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仁玕(1822年—1864年11月23日),广东花县人,是太平天囯天王洪秀全的族弟,曾在香港居住多年,1859年到天京(即南京),获封为军师、干王,一度总理朝政,1864年在江西被清朝江西巡抚沈葆桢捕杀。
洪仁玕是太平天囯领导层中对西方见识较广的一位,提出的《资政新篇》是具有发展资本主义主张的政治纲领,在当时的中国算是相当先进的思想。
辅佐秀全
洪仁玕受天王重用,很想有所作为。根据他对世界大势、西方文明的了解,写了一部《资政新篇》,进呈天王,主张接受西方文明,走西方强国富民之路。经天王批准刊行,成为天国后期的政治纲领和珍贵典籍。
在《资政新篇》中,洪仁玕把他的政治主张分为“设法”、“用人”两个方面。“用人”方面,他提出“用人察失”,“禁朋党之弊”,主要是针对当时太天平国在内讧之后上下离心、信仰崩溃、信心涣散而言,意在加强中央领导权。“设法”方面,他提出“以风风之,以法法之,以刑刑之”三种方法,主张“自上化之”,革除腐败,而着重立法,并举英、美、法等国为例,要求学习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科学技术,走富国强兵之路。
此外,还列举了二十八条应兴应革事项,包括发展交通、办理邮政、开采矿藏,兴办水利,奖励制造,开办银行与保险,普设乡官乡兵,设立新闻官,建立公库和税务机关,严禁贪污,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奖励慈善事业,禁止迷信,禁止饮酒及吸黄烟、鸦片,禁止溺婴、买卖人口及使用奴婢等。他还主张与各国通商,在不干涉内政的前提下允许外国牧师和科技人员来中国工作。
他甚至提出:“万方来朝,四夷宾服及狄戎蛮鬼子,一切轻污之字,皆不必说也。盖轻污字样是口角取胜之事,不是经纶实际,且招祸也。”可以说,他是当时(不仅仅是太平天国,也是整个中国)最为了解西方、了解世界,开明、务实的思想家、政治家之一。洪秀全在多数条文下,都批示“此策是也”,命令“遵刻颁行”。
但由于社会条件未趋成熟,又处在敌我对峙的战争状态而不可能付诸实行,只为后人留下了一部珍贵的典籍。洪仁玕又撰《颁新政宣谕》,《克敌诱惑论》,《兵要四则》等文,合刊为《干王洪宝制》。
兵败身死
咸丰十一年(1861)一月,洪仁玕率军自天京出发,图解安庆之围。四月间,在安徽境内与清军多次交战,均失利,退守桐城。旋回天京,因安庆失陷被革职,不久复职。同治元年(1862)上半年,洪秀全因某事对洪仁玕不满,令其将所掌外交事务移交章王林绍璋。此时洪仁玕的权力已大不如前。
五月,他率军赴援安徽宁国府(今宣城县),屡战不胜,宁国陷落。同治二年(1863),洪仁玕受洪秀全顾命,扶助幼天王洪天贵。年底,奉命出天京,催兵解天京之围,但各处军队多不应命。同治三年(1864)四月,洪仁玕集合数处驻军,驻安徽广德州(今广德县)。
六月十六日(7月19日),天京陷落,幼天王出城南走,洪仁玕迎入广德,旋随幼天王往湖州(今吴兴县)附堵王黄文金。幼天王仍以洪仁玕为军师。洪仁玕与黄文金筹议放弃湖州,赴江西会合侍王李世贤、康王汪海洋等军,西上湖北,会合扶王陈得才大军,扰荆襄,取西安。
七月二十七日,洪仁玕、黄文金等弃湖州西上,二十八日到达广德,转走浙江昌化县。时侍王等军已南下,消息隔绝。八月初五日,黄文金在昌化病死,军心渐散。洪仁玕奉幼天王南走,九月初九日到达江西石城县,当晚被清军席宝田部追袭,全军惊散,洪仁玕被捕,幼天王亦于九月二十五日被俘。洪仁玕被捕后作自述,表示当取法文天祥,为太平天国尽忠。十一月二十三日,洪仁玕在南昌被凌迟处死。
人物评价
曾国藩的重要幕僚赵烈文看到《资政新篇》的新印本后,在日记中也不得不承认:“其中所言,颇有见识......法法类,皆是效法西人所为,其钦折外洋,殆为心悦诚服,而于夷情最谙练;……观此一书,则贼中不为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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