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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年5月20日:史可法逝世

1645年5月20日:史可法逝世



史可法(1602年—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号道邻,汉族,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他为官清廉,坚贞不屈,是明末著名的政治家。祖籍河南郑州市中牟县后史庄,生于开封府祥符县(今开封市祥符区双龙巷)。

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任西安府推官。后转平各地叛乱。北京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福王朱由崧(弘光帝)为帝,继续与清军作战。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大举围攻扬州城,不久后城破,史可法拒降遇害。当时正值夏天,尸体腐烂较快,史可法的遗骸无法辨认,其义子史德威与扬州民众随后便以史可法的衣冠代人,埋葬在城外的梅花岭。

史可法死后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清乾隆帝追谥为“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志决献身

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多铎兵围扬州。当时,有谣传称许定国军要来歼灭高家军,扬州城中士民全都砸坏城门外出逃命,大小船只为之一空。史可法传檄诸镇发兵援救,刘泽清北遁淮安降清,仅刘肇基等少数兵至,防守见绌。此时多尔衮劝降,史可法致《复多尔衮书》拒绝投降。四月十七日,清军进至距离扬州二十里处下营,次日兵临城下。史可法“檄各镇援兵,无一至者”。

四月十九日,高杰部提督李本深率领总兵杨承祖等向清豫亲王多铎投降,广昌伯刘良佐也率部投降;史可法于扬州西门楼写下四道遗书给他的家人,在他死后,希望夫人和他一起以身殉国,愿归葬钟山明太祖孝陵之侧[40-42]。四二十一日,总兵张天禄、张天福带领部下兵马投降,随即奉多铎之命于二十四日参加攻取扬州。扬州城里只有总兵刘肇基部和何刚为首的忠贯营,兵力相当薄弱。

由于城墙高峻,清军的攻城大炮还没有运到,多铎派人招降史可法、淮扬总督卫胤文,遭到严词拒绝。四月二十一日,甘肃镇总兵李栖凤和监军道高歧凤带领部下兵马四千入城,两人的意思却是劫持史可法,以扬州城投降清朝。史可法毅然说道:“这是我殉国的地方,你们打算做什么,如何想要富贵,请你们自便。”李栖凤、高歧凤见无机可乘,于四月二十二日率领所部并勾结城内四川将领胡尚友、韩尚良一道出门降清。史可法以倘若阻止他们出城投降恐生内变为理由,听之任之,不加禁止。

四月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攻城。入夜扬州城破,史可法自刎,被众将拦住。众人拥下城楼,大呼曰:“我史督师也﹗”被擒住后,史可法拒绝投降而被杀。

清军占领扬州以后,多铎以不听招降为由,下令屠杀扬州百姓。清军的大屠杀延续了十天,死亡逾八十万人,史称“扬州十日”。尸骨堆积如山,史可法遗体难以辨认,不知下落,一年后,其义子史德威以袍笏招魂,将其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后来全祖望曾写《梅花岭记》描述此事。

史可法殉国后,南明赠谥“忠靖”。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清廷赠史可法谥“忠正”。

史书评价

《明史》评价道: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烁烁有光。廉信,与下均劳苦。军行,士不饱不先食,未授衣不先御,以故得士死力。

史可法悯国步多艰,忠义奋发,提兵江浒,以当南北之冲,四镇棋布,联络声援,力图兴复。然而天方降割,权臣掣肘于内,悍将跋扈于外,遂致兵顿饷竭,疆圉曰蹙,孤城不保,志决身歼,亦可悲矣!高弘图、姜曰广皆蕴忠谋,协心戮力,而扼于权奸,不安其位。盖明祚倾移,固非区区一二人之所能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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