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下西洋
1430年6月29日(宣德五年六月九日),郑和受命第七次下西洋。据《天方至圣实录》等记载,同年8月15日(七月二十七日),郑和还因“龙船”建造得当受到宣宗嘉奖,其重修南京三山街礼拜寺(净觉寺)的请求也获得允许。
1431年1月19日(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初六),郑和船队从龙江关(今南京下关)启航前往福建长乐。侯风期间,郑和等人镌刻《天妃灵应之记碑》(此前,于太仓已有《通番事迹碑》)并铸造铜钟一口,为后世研究下西洋留下重要史料;出发前,明宣宗又敕郑和在出使过程中劝谕暹罗不要再侵扰满剌加。这一次下西洋人数,据载有27550人。
有记载称,1433年(宣德八年),郑和在返航过程中于印度西海岸古里(今印度卡利卡特)去世。船队应当是由太监王景弘率领返航,据《前闻记》记载于1433年7月22日(宣德八年七月初六)返回南京。
开拓航路
15世纪初,郑和大规模远航活动,把中国古代的海洋事业推向发展高峰,对人类的海洋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是开辟了亚非的洲际航线,为西方人的大航海铺平了亚非航路。当葡萄牙的航海家达加马沿非洲西海岸绕过好望角,抵达东非海岸时,当地人就告述几十年前中国人曾几次来到这里。他们在阿拉伯领航员的帮助下,沿着郑和船队开辟的航线顺利到达了印度。
二是对西太平洋和印度洋进行了一些海洋考察,搜集和掌握了许多海洋科学数据。《郑和航海图》就是通过大量海洋调查绘制的。这种海洋考察活动比世界记载最早的1872年—1876年英国的“挑战者”号进行海洋调查早了400多年。
三是对航海区域进行了战略布局。郑和下西洋根据其使命和掌握的海洋知识,在辽阔的海外选择了占城、满剌加、旧港、古里、忽鲁莫斯等地作为海洋发展的重点区域,有利于扩大海外交通和贸易范围。
郑和下西洋航路之远、之繁复,在世界航海史上是划时代的。尽管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各种局限性,地理大发现的历史使命未能由郑和船队来完成,但他们所经历的航路,在那么广大的范围内,发展起了亚非各个沿海国家和地区之间纵横交错的海上交通,沟通和加强了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沿岸各国之间的联系,而且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发展贸易
明朝仍然沿袭着自元朝的朝贡贸易制度,并指定沿海港口与周边各国进行贸易,但由于农业和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处于“永乐盛世”的明王朝需要同海外各国展开更密切的贸易往来,促进经济交流。而在有局限的陆上丝绸之路逐渐沉寂以后,开辟海上通道成为必然的选择。
郑和下西洋所到之处主要是开展贸易活动,以“朝贡贸易”为基本形式,同时推行“官方贸易”、带动“民间互市”等。郑和七下西洋,在东南亚曾于两处设立商馆,一处在苏门答腊北部的须文答腊,另一处即在马六甲。郑和的船队给马六甲带去了商机,也使该地的繁荣引起世人的瞩目。
意义影响
郑和下西洋,是15世纪初叶世界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对中外经济、文化交往起到了积极作用;郑和本人,也在这一历史事件中展现出其外交才能、军事谋略以及精神品质,并赢得世人的尊重和纪念。晚清以降,郑和研究获得迅速发展,但不少重要课题仍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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