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炼(1507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山人。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朝官员、锦衣卫。嘉靖十七年进士,除溧阳知县。因事左迁为锦衣卫经历,得到陆炳的赏识。
正德二年(1507年),沈炼生于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 幼聪敏能攻古文,汪文盛以提学副使校浙士,得其文惊绝,谓为异人,拔居第一,始补府学生。嘉靖十年(1531年),沈炼考中举人。
嘉靖十七年(1538年),沈炼考中进士,先后出任溧阳、茌平、清丰县令。清廉爱民,政绩卓著。但因其不阿谀奉迎,而秉性耿直,每每龇龉权贵。锦衣卫缇帅陆炳听说沈炼有贤明的名声,就请吏部把他调到京城做锦衣卫经历。等沈炼到了以后,陆炳就用平等的礼节对待他。于是沈炼更加意气风发。他曾跟从陆炳到严府喝酒,看到严世蕃给不胜酒力的客人灌酒,就同样强灌严世蕃说:“我代客人回敬你。”严世蕃怀恨在心,但因忌惮陆炳不敢立刻加害沈炼。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冬,蒙古俺答军入侵,威逼京城。皇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之策,从早晨到中午没有一个人发言。退朝时,国子监司业赵贞吉一人大声说道:“臣以为天子应该拿出金银丝绸招募军队,亲自重赏勇猛之士,文武百官自会同心守城,敌人定会退兵。”锦衣卫经历沈炼极力支持赵贞吉的意见,并慷慨激昂地加以补充。吏部尚书夏邦贤斥责沈炼:“文武重臣没说话,你一个小小的官员瞎说什么?”沈炼说:“重臣不说话,所以小吏才更要挺身而出。”最终,朝廷采纳了他们主战不贡的建议。 不久,敌军撤兵。
沈炼为人刚直,嫉恶如仇,每饮酒辄箕踞笑傲。以“十罪疏”(指专擅国事、贪污纳贿、卖官鬻爵、妒贤嫉能、箝制谏官等十大罪状)弹劾严嵩,被处以杖刑,谪居保安州为民。沈炼在塞外,却仍以詈骂严嵩父子为乐,严嵩得知大怒。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严世蕃遣巡按御史路楷和宣大总督杨顺设计诛除沈炼。恰逢白莲教教徒阎浩等人被捕,招供多名嫌犯,于是列上沈炼的名字。沈炼终因被诬为谋反而遭到杀害,两子同被害。隆庆初年,朝廷下诏,褒奖敢于言事者,特追赠沈炼光禄寺少卿,任用一子为官。天启初年,追谥忠愍。天下士人推崇其德,将他的作品汇编成《青霞集》。《明史》有传。
沈炼著有《青霞集》《鸣剑集》等。
《青霞集》中表现了他的廉政思想:“夫庸将熏染成风,其心术大坏,譬如牙胥之不可责,其廉洁倡家之不可导,以死节也。诚能一朝议成着为宪令,举明忠义之道,风于四方,示之以利害。道之以悃诚。”——《青霞集·卷十二》
《明史·沈炼传》:为人刚直,嫉恶如仇,然颇疏狂。
徐渭:君生以奇惊一世。
屠隆:刘忠愍球(刘球)、邹吉士智(邹智)、黄少卿巩(黄巩)、杨忠愍继盛(杨继盛)、沈少卿炼、刘侍御台(刘台)批鳞折槛,竟杀其身,龙比之俦哉,百炼之刚,则杨忠节最盛乎。
张岱:故青霞(沈炼)之言,屈(屈原)、宋(宋玉)也;椒山(杨继盛)之言,贾(贾谊)、陆(陆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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