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濛初(1580年6月18日-1644年),字玄房,号初成,亦名凌波,一字彼厈,别号即空观主人。因在家族中排行十九,所以时人又称之为“凌十九”。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晟舍)人。明代文学家、小说家和套版印书家。
凌濛初十八岁补廪膳生,后多次赴考均未中。崇祯中,以副贡授上海县丞,并署海防事。任内清理盐场积弊,颇有政声。崇祯十五年(1642年),擢徐州通判。崇祯十七年(1644年),被农民起义军围困于房村,率众抵抗,呕血而死。
其所著《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与同时期文学家冯梦龙所著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合称“三言二拍”,是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代表。
崇祯十二年(1639年),凌濛初六十岁。赴乡试,仍以失败告终,最终以副贡的资格选得上海县丞一职(按,囿于史料,凌濛初出任上海县丞的确切时间尚存争议,有多种说法。此处采《晟舍镇志》“崇祯己卯”之说)。任内曾代理县令八个月,“催科抚字,两无失焉”。
当时,凌濛初在福建结识的李瑞和已是松江府推官,见到凌濛初,欣喜地说:“子我师也!而屈于是耶!”不久,又负责办理漕运,输粟入都。此项任务并不容易,在凌濛初之前,不少人都因做得不好而受到法律惩处。上海当地的绅衿爱护凌濛初,愿意请于漕院,以其他官吏代替。但凌濛初忠于职守,自信有能力办成,他说:“是吾职也。彼皆不得其肯綮耳,我能办之”。果然圆满完成任务。
归来后,作《北输前赋》与《北输后赋》呈予上官,上官阅后,一致认为:“可为松郡(指松江府)良法”。并署海防事。当地盐场积弊很多,“灶户奸商,交相蒙蔽,而吏胥弄法,莫可究悉”。凌濛初接手后,推行“井字法”,“每盐作九堆为一井,其大小高下如一。每一井一场官守之,较其一而知其八,一日可毕数十井,锱铢无爽也”,从此“沿海设防,皆以为法”,屡受上司嘉奖。
崇祯十五年(1642年),凌濛初六十三岁。升徐州通判。离任之时,上海百姓痛哭流涕,攀辕卧辙,竞相追送。当凌濛初渡过黄河,抵达徐州的时候,看到黄河枯竭,竟能通车马,他叹息久之,认为天下恐怕不能无事了。在徐州通判任上,凌濛初分署房村,治理黄河。房村对岸是吕梁洪,黄河的要害处,每当桃花水发时,吏民无不惊恐。凌濛初与防河主事方允立昼夜商议防筑之法,最终取得良好成效,受到时任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淮扬的路振飞多次嘉奖。
当时天下已大乱,淮徐一带有流寇陈小乙(或作“陈小一”,真名“程继孔”),本是萧县健步(据《南明野史》记载:“徐州大盗程继孔者,字肖予,萧县健步也”),后反抗朝廷,自号萧王,拥众数万,占据丰城。其党羽扫地王等人时常出入山东、归德、萧砀等地,沿河数百里民众均受到骚扰。其头目有三十六人,分布在徐州境内。
欣赏林逋
据明·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一百三十二》记载:凌濛初很欣赏北宋诗人林逋,而李维桢和他的一些朋友却并不十分喜欢林逋的诗作。一日,凌濛初得到一部《和靖全诗》,摘录佳句,出示给李维桢看,并请他为林和靖诗题辞。李维桢阅后认为,“虽其景易穷,其才未超,而就一时意象得之,故已不减唐调。……即不足拟孟襄阳,其于郊寒岛瘦,殆不多让”,并赞许凌濛初“初成大为孤山吐气,乡里后生表章先进,厚道当如是矣”。
破僧戒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在他的《古今谭概·雅浪部》中记载了一则轶事:苏州虎丘有个和尚专好吃酒肉,他一见豆腐一类的菜就皱眉头,如同持戒者一见鱼肉就皱眉头一样。一天,几个朋友聚会,虎丘的那个和尚也在。朋友中有个人是从楚地来的,他一直吃斋,朋友们特地为他准备了素食。楚地来的这个朋友以为和尚也必持戒,特邀他共席吃素,吴兴人凌彼岸(即凌濛初)笑着对他说:“请不要为此僧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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