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时期,福建抽税太监高寀喜食幼童脑髓,原因是他当初听方士说了一句话:“食小儿脑千余,其阳道可复生如故。”只要生吃一千个幼童的脑髓就可以让自己缺失的身体恢复如初。高寀对此坚信不疑。
万历三十七年(1609),高寀至福建上任,管理税务事宜。高寀到福建后,立刻派人在各地购买幼童,暗中杀害取食。“碎颅刳脑以食。”久而久之,税监府中臭气难闻,白骨累累,事情因而败漏,老百姓再也没有人肯把孩子卖给他。
高寀岂肯就此罢休,为了达到一千人的目标,他又派爪牙到其他地方偷孩子,一时各地失踪的幼童不计其数。因丢失孩子而报官的案件如雪片一般飞入了各地的按察司衙门。
高寀在福建时不仅杀人取食,还欺压百姓,横征暴敛,胡作非为。万历四十二年(1614),福建爆发了驱逐高寀的民变,“万众汹汹欲杀寀”。高寀面对民变不仅没有退缩,反而带着两百名甲士冲进福建巡抚衙门,劫持了福建巡抚袁一骥,逼迫巡抚大人下令让老百姓撤退。高寀的种种行为严重威胁到地方的正常运转。
民变发生后,福建巡抚袁一骥为了维护百姓利益和地方治安,连向万历皇帝上疏,历数高寀在福建的罪行。时任湖广道御史的周起元也在《参税珰高寀疏》中猛烈抨击高寀:“夫寀之在闽,杀伤民命当斩,烧劫民房当斩,造船通倭当斩,囚执命官当斩,椎击童男女至死而吮吸其脑髓当斩。”
然而,尽管福建百姓和地方官员如此激烈反对高寀,要求严惩高寀,当万历皇帝听说此事后,还是仅仅只将高寀撤职,从福建召回了北京,没有对高寀进行任何处罚。
福建抽税太监高寀由万历直接控制,代表了皇帝本人,其横征暴敛的税收也都直接进入了万历的私人金库。高寀在福建杀伤人命,取脑髓为食,横征暴敛,犯下如此重罪,万历竟无视百姓和地方官员的请求,徇私枉法,对高寀不予处罚,视人命如草芥,真正是一个残暴不仁的无道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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