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1606年9月22日—1645年5月17日),原名鸿基,小字黄来儿,又字枣儿,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世居陕西榆林米脂李继迁寨。童年时给地主牧羊,曾为银川驿卒。
崇祯二年(1629年)起义,后为闯王高迎祥部下的闯将,勇猛有识略。荥阳大会时,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当时中原灾荒严重,社会阶级矛盾极度尖锐,李岩提出“均田免赋”等口号,获得广大人民的欢迎,部队发展到百万之众,成为起义军中的主力军。
崇祯十六年(1643年)在襄阳称新顺王,并在河南汝州歼灭明陕西总督孙传庭的主力,旋乘胜进占西安。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建立大顺政权,年号“永昌”。不久攻克北京,推翻明王朝。四月,多尔衮率八旗军与明总兵吴三桂合兵,在山海关内外会战李自成。李自成战败,退出北京,率军在河南、陕西抗击清军。
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大顺军逼走南明将领左良玉,占领武昌,李自成计划乘舟东下,夺取东南作为抗清基地。但大顺军尚未准备充分,清军分水陆两路突然袭来,李自成仓促弃武昌向东南进发。顺治二年(1645年)5月17日,在湖北通城县九宫山遭村民误杀。(另有一说李自成死亡地点为湖北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山。)
闯王刀(五十三刀),相传此刀术系李自成农民起义军实用刀法,故名闯王刀。闯王刀以技击实践为中心,编排套路结构严紧,布局匀称,运动清晰,招术奇特,手法惊异,步法多变,美无花架,实而不华,马上步下均适用。攻如猛虎下山,具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防时稳如泰山,伺机相还。临阵应用,以攻为主,先发制人。其特点是猛、快、巧、准。
关于李自成的闯王刀,还有这么一段故事。崇祯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率大军三攻潼关,路经华州露泽院村,特将宝刀留在关帝庙内“保佑一方平安”。而另一种说法则为,李自成看到这里的香火旺盛,也想求关公助他一臂之力,所以把刀献到了关帝庙里。在《重修华县志稿》中确有记载,“‘闯王刀’系明末李自成监造,献于露泽院堡之关帝庙者,久不生锈,现匿存堡内。”
李自成是农民革命史中一位伟大的人物。他从陕北发动革命,以抗粮均田为号召,转战十余年,卒以一六四四年三月推翻了明朝的统治。但是,可惜他们容易为胜利所陶醉,忽视了关外的大敌,终于为满洲人所乘,遭受了失败。所以,李自成既有中国农民典型的吃苦耐劳,有创造力等优点,也有农民意识,小富即安,目光短浅的缺点。前者导致他成功,后者导致他成功之后迅速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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