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扶苏,是秦始皇帝的长子。秦并天下后,始皇派蒙恬将兵十万北逐匈奴,修长城,镇守边塞十多年,"而以扶苏为监"用。秦始皇二十余子唯一有职在身的就是扶苏所任的监军一职。后扶苏因劝谏始皇而触怒了他,始皇一怒而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扶苏又再次被发往边塞。
由扶苏第一次做"监军"可知,其长子身份的确与众公子地位有别,这一点正是继承秦国原有的传统。秦国有不少太子或长子参与行政工作的,如孝公二十年,"使太子驷率戎狄九十二国及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朝天子"。马非百氏《秦集史》有《质子表》一卷,其中秦国为质于外的人有不少是太子身份。
秦始皇对扶苏的任用,说明他有意欲以其为嗣君,所以才有临终前的遗诏。所以他喜爱胡亥,以曾被赦免死罪的赵高为其父,也能在出游的时候带上他,但始终没有立他为嗣君的意图。至于有人说秦始皇对扶苏的种种安排正是秦始皇对帝位继承问题的重视,其实据此只能说秦始皇对新的帝位继承制考虑不充分,他只是在继续原有的秦国制度,他又迟迟不立扶苏为太子,说明他心中其实很矛盾,也没有太在意这个问题。
秦始皇这一举措也间接反映了秦朝帝位继承制度的不明确,始皇的所有举动只有这一诏书才似乎表明有传位于长子扶苏的意图,但由当时丞相李斯的担心看来,问题又不是如此简单。"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所以不宜布始皇的死讯。
由此看来,秦朝的帝位继承制度仍然处在春秋战国时期一种无序的状态,如果制度已经确立,怎么还要担心其他诸公子的不安呢?刘邦薨后,昌后虽不发丧,但帝位由惠帝继承则天下共知。李斯此举表明秦朝虽然统一天下,也建立了皇帝制度,但其中的帝位继承制度却没有完备。秦始皇的这一安排与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关系不是太大,他所继承与遵照的是秦原有的长子继承制,我们所能肯定的就只有这一点。
秦始皇建立的皇帝制度,其考虑帝位传承制度有三个参考蓝本:其一为西周的王位继承制度,由前面的论述可知,他对西周的王位继承制度不会太在意;其二是中原其它诸侯国的君位继承制度,其中当然有与西周一样的继承制度,由秦国灭六国的心理状态而言,这一点也是不可能的;其三沿袭秦国原有的君位继承制度",这一点由后来的事实证明了,皇帝制度虽是一个新生事物,但其权力继承与原有的权力继承并没有发生多少实质性的变化。
对秦国固有制度的继承,可以由以下两点说明:其一,史书只强调他有二十余子,并无嫡庶之分,与秦国的情况一致;其二,由其下诏书似乎要长子扶苏继位,也与秦国的一贯做法相同。他虽然沿用了秦国原有的制度,但又暂时丢弃了其中的预立太子制,所以使问题更加复杂,也让我们认识其帝位继承制度的真相更加困难。
秦朝的帝位继承问题之所以复杂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没有预立太子之制,加上它二代而亡,不管是从制度上,还是从继承事实来看,秦朝的帝位继承制度都很难给一明确定论。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太子制度如何,我们不能下定论,但可以肯定一点,即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之后,取缔了秦国原有的预立太子之制。秦国有否预立太子之制,这一点文献记载很清楚。
《史记》卷五《秦本纪》称:世父让位,襄公被立为太子,庄公卒,代立。文公四十八年,其太子卒,赐谥为铮公,于是铮公之长子为太子。宪公生子三人,长男武公为太子。缪公子四十人,其太子替代立,是为康公。哀公太子夷公早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怀公立四年而有太子曰昭子,虽早死,但明显说明秦国有预立太子之制。商鞅变法时有太子犯法。后来的武王、子楚和始皇都是以太子身份登位。这些都反映了秦国欲立太子的事实。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至死都没有预立太子。始皇死后,李斯以为上在外崩,无真太子,故秘之。赵高以为秦始皇赐长子书,所言与丧会威阳,是将立其为嗣,于是阴谋对斯说定太子在君侯与高之口,这也表明始皇没有立太子。扶苏接赵高书欲自杀,蒙恬止扶苏称皇帝居外,未立太子,亦足证其事为实。后来赵高陷害蒙毅,蒙毅的一番言语也说明事实真相"。其后叔孙通谏刘邦亦云:"秦以不早定扶苏,令赵高得以诈立胡亥,自使灭祀,此陛下所亲见。"
秦没有预立太子一事,学者论述颇多。有学者以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例帝位继承就违反了嫡长制原则,秦始皇时期,预立太子之制尚未确定。因为通常一个皇帝即位以后,便要预立太子,但是创立皇帝制的秦始皇竟没有在生前预立太子。所以有人认为,秦因为制度不完备,胡亥登位成了速亡的一个原因。秦始皇"没有采取预立太子的制度,以至死后胡亥等的'诈立'之举,加速了秦朝的灭亡"秦始皇没有预立太子是事实,但这能否成为秦亡或速亡的原因尚有待探讨。
经过毒之乱的秦始皇为什么没有预立太子?当时与始皇之母有私子二人,相约"王即薨,以子为后",这件事难道对秦始皇没有多少影响吗?有些说法以为他没有料到会短命而亡,其实这根本不能说明问题,因为预立太子与死亡早晚并无关系,而且由泰国的君主寿命考察,多英年早逝,而预立太子本就为防止这些意外而设的,怎么可能是其原因之一呢?或有人以为扶苏多次谏说触怒了始皇,故迟迟不立他,但最后事实说明矛盾没有达到如此地步。我们根据秦始皇对韩非理论的推崇程度和受其影响推测,可以找出一些新的原因。
韩非认为以庶乱嫡对权力继承会造成不良后果。他以春申君有爱妾害死其正妻与嫡子之事为例,足以证明之"。所以他非常强调嫡庶之正,对太子的重要性也非常重视,"柔茹而寡断,好恶无决而无所定者,可亡也","轻其遮(嫡)正,庶子称衡,太子未定而主即世者,可亡也","太子已置,而娶于强敌以为后妻,则太子危,如是,则群臣易虑者,可亡也"四。韩非又言六微,其一为参疑内争的。如何避免这些,"有道之君,不贵其臣,贵之富之,必将代之。备危恐殆,急置太子,祸乃无从起"。
《韩非子·难三》也说明太子早置、晚置都有不足之处,所以秦始皇的安排便是临死前的一纸诏书。因为没有预立太子之制,所以引来了扶苏与胡亥的斗争。由二人围绕帝位之争牵涉的群臣看来,帝位继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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