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公学识渊博,对公共财政的研究颇有深度,称他为中国近代第一位财政思想家也不为过。在他三十余万字的财政论著中,运用民主、宪政和法治的思想和西方经济学理论,逐一分析中国久已存在、根深蒂固的财政问题,探寻未来发展之路,对税收、预算、国债、市场、企业管理等理论问题都有独到见解。
1904年,梁启超推出了自己的新著《中国国债史》,这是中国第一部外债史著作。他在书中说:“中国自古无国债”,自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获得了巨额赔款,清政府根本无力供应,只得被迫向列强借款,“遂开借外债之例”。
到1911年,清政府的外债余额累计已达12亿两白银。
梁启超指出:若“无外债之可借,则十年以来,国既亡久矣”,这是因为“政府所需之款项,骤增于前,而无术以取给,势不得不加赋税。赋税骤加,则民惊扰而怨言,揭竿斩木,所在皆是”,而清政府正是因为举借外债,才得以苟延残喘,延续了自己的统治。
但是,梁启超认为,这种情况并不是外债本身造成,而是清政府的腐朽政治所导致的。外债只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运用得好有利于借债国经济的发展,运用不好则起完全相反的作用。
他以法国、意大利、俄国、日本等国的事例,论证了这些国家是如何通过大量举借外债实现强国富民的,指出:“外债之本质,非有病也。即有之,其病亦微,而非不可治。天下事弊恒与利相缘,岂惟外债。而外债之特以病闻者,则政治上之病而已。”
在梁启超看来,国民经济总体上与私人经济是一样的道理,如果因自己的经营资本不足而借贷,只要经营得法,所获盈利便可以逐年还本付息。同样,国家在发展中,如果国民资金力量不足,就应该也可以借债用作发展资金。
他进一步指出,有些国家舍内债而借外债,是有其合理性的。第一,可使其国库免受沉重利息之累,有利于国家的财政稳定,间接地也有减轻国民负担的好处;第二,避免过多发行内债而剥夺个人企业资本,维护税源,勿使其枯竭;第三,利用外资启动国内金融市场,鼓励企业发展,从积极方面培育税源,以增加财政收入。总之,“凡一国以特别事故,致生金融紧迫现象者,最善莫如得外资以为之调剂。”
中国是否应该举借外债呢?由于有清政府的前车之鉴,当时国内一片反对声,但任公保持了清醒的头脑,他认为中国是需要外债以挹注财政的。
他问道:“试问吾国民现在之资本力,果足以开发一国重要之利源与否?”“仅铁路一端,其应备资本”,已足以令中国财政捉襟见肘,“其余若矿物若制造若转动商业,所需资本之巨,以比较推算之,又当得几何?”
任公还具体分析了中国需要借外债的理由:其一,中国财政已极度困窘,每年赤字总在一亿两上下,长此以往,“官俸兵饷动致延久,以致无以养官廉,且大乱迫于眉睫”,而政府往往以“恶租税、恶贷币、恶内债”的方式吞噬民脂民膏,“使举国枯腊,而大乱益无所逃避”。
如果举借外债,“则目前之荼毒或稍可减杀”。这固然是“苟安目前、挖肉补疮之计”,“但为现政府计,舍此固诚无以自存”;其二,就国计民生而言,中国有的是资源和人力,缺的是资本,以致经常由于缺乏资本而使土地和劳动力无法发挥效益。而资本主义国家则正好相反,如果能借到低息外债,就可以解决中国“百业待举”所需要的资金,何乐而不为?
那么,如何才能排除中国举借外债的障碍呢?任公认为,这不只是个纯经济学问题,而更主要的是一个政治的问题,于是,他对外债问题的思考便扩展到了政治领域,提出了政治改良是举借外债的必要前提的观点,指出:“吾既为欢迎外债论者之一人,同时亦为反对外债者之一人,而欢迎与反对,要以政治组织能否改革为断。”
梁启超历来重视研究一国政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生计现象与政治现象常刻不可离”,改革政治本身就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政治不良,实业万无能兴之理。”
任公把外债致害之源与生利之本归结于政治因素,既是他对中国政治生态与经济发展相互关系的深入思考的结果,也是他一向主张政治制度改革思想的逻辑使然。他认为,举借外债说到底是一种政治行为,“政治问题未有所决,而哓哓然论举债之可否,斯所谓不揣本而齐末,其不误天下者寡矣。”
梁启超的“惟政治组织完善之国家,则可以借之”的论断,完全符合当代经济学的基本含义,即举债国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经济和财政的条件方可举借外债。
任公继而提出了“政治组织完善之国家”所须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第一,拥有财政决定权的国会。“凡租税公债,皆需经国会决议”,“未有国会,则外债之可否,实无置议之余地也。”第二,责任政府。“外债之第二先决问题,实为统一责任内阁。苟无统一责任内阁,则举此债而利用此债者属于谁氏,与谈得失不亦远乎?”第三,用人制度。“苟不得人则外债之利决不可见,而其害乃先睹也。”
任公最后总结道:“以现政府而举外债,吾认为有百害而无一利也”;“借外债可也,现政府而借外债不可也”。他的态度十分明确:只要清政府的政治制度不予改变,它借外债便没有合法性,人民推动国家政治进步的行动便是必要的和迫切的,表明了他对宪政民主制度的深刻理解和不懈追求。
袁世凯时期,任公曾说:“夫以今日而理中国之财,虽管仲、刘晏复生,亦不能不乞灵于外债。”又说:“今日非借外债十万万以上不足以资建设”,并提出了一系列安排使用外债的设想。这时候他对外债的态度已经有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其原因,应是此时中国已经完成了政权和制度的更替,任公本身也跻身于政界,对未来政治前景抱有信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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