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墓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鱼山镇鱼山村,依山而建,始建于三国魏太和七年(233年)三月,是三国时期魏国著名文学家、曹操三子曹植的墓地。墓室分甬道、前室、后室3部分。
1951年山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曾清理出土文物132件,其中除 玛瑙珠、玛瑙泡、青玉璜数件较精外,其他大部为陶制明器,象车、案、壶、盆、鸡、狗、鹅、鸭之类的文物。为加强对曹植墓园的保护,1998年山东省文物局拨出专款,对曹植墓进行了修建,建成了现在的陵园。
曹植墓,有记载的共四处。
一处是山东省东阿县鱼山曹植墓。曹植曾被封为东阿王,在东阿时常登鱼山游览,有安寝于此的愿望,死后其子遵嘱将其葬于此。
一处是河南淮阳城南三里之“思陵冢”。曹植晚年以陈四县被封为陈王,食邑3500户。当年即死在这里。一处在河南通许七步村曹植墓。曹植两度被封为雍丘王,在雍丘生活时间最长,此地又是著名的《七步诗》诞生地。
一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八斗镇南侧。八斗来自于谢灵运曾说过“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故取“八斗”为名。
曹植墓位于中国北部山东省东阿县城南20公里处的鱼山西麓,是三国时期魏国(220~265年)著名诗人,曹操第三子陈思王曹植的墓冢。曹植(192~232年)字子建,所作的《七步诗》仍为世人广为传诵。
曹植墓始建于魏太和七年(233年),1981年和1985年曾先后进行过修葺。墓冢依山而建,以砖石磊筑而成,占地面积约1200余亩。墓室为前堂后室的砖室墓,前堂面积约17平方米,后室面积约4平方米。
墓壁均以青砖错缝平砌而成。前堂后室之间辟有门,并以砖封护。墓内发现有石圭、石璧、青玉璜、玛瑙泡、云母片以及陶器等随葬品共132件。
墓前左侧还立有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重修的碑楼1座,碑楼内放置有隋代所立的曹植墓碑。碑通高2.47米,宽1.03米,厚0.21米。碑冠与碑身以整石雕出,碑文共935字,兼用篆、隶两种书体。
迄今为止,在中国发现的三国时期墓葬仍然很少,因此曹植墓的发现,对于文学史和考古学等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
石碑介绍:因经年久远,古建筑均已湮没不彰,只剩几幢古碑。古碑中隋开皇十三年(593年)所立的神道碑甚为珍贵。该碑高2.57米,宽1.03米,厚0.21米。碑顶呈半圆形,石料较粗,为灰白色岩石质,有额无题字,但龛中,粗镂造像,因年代久远,造像面容已毁,只剩残迹。额背浅雕盘龙,尚清晰可辨。碑文22行,每行42字、43字不等,共931字,漫漶脱落57字,现存874字。此碑早年曾湮没在大清河(今黄河)中,到清代始捞出,还置于墓前,并建碑楼保护。
另外还有2方石刻也较为珍贵。其一是明传碑,字迹剥蚀严重,仅能辨认碑冠“魏陈思王传碑”6个小篆体大字标题。另一方是大明弘治八年山东按察司洽阳九皋子用章草狂书的一首七律诗,诗曰:“人才三国数谁良,子建于曹独有光。七步诗成名盖世,千年冢陷骨闻香。鱼山西麓斜阳老,胶水东阿衰草荒。今日我来寻掩处,精灵安妥花傍徨。”墓前现还存有清代题诗碑和民国时期墓碑一幢,保存良好。
1996年11月曹植墓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全国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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