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的家庭出身,在《红楼梦》第二回有所介绍。其祖上是原本“只封袭三世”的列侯,后加恩增袭一代,至林黛玉的祖父止。从历史原型上看,列侯是秦朝至陈朝存在的爵位,秦汉时为二十等爵之最高级,其中西汉一般为县侯,东汉又有乡侯、亭侯;三国南朝时,则为对受封诸侯之泛称,自亭侯至王公均可称之。而如果根据清朝降等袭爵的制度,只能封袭三代的,理论上为骑都尉。
小说中的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林黛玉之父林如海只有几门堂族。但从另一方面讲,林家“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
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为前科之探花(“前科”指的是前一科,而不是以前的任意一科,再往前的会写作某某科,如贾敬是乙卯科进士,而不是前科),升任兰台寺大夫一月有余后调任至扬州任巡盐御史。娶妻贾敏〈即贾母之女〉,生有一女林黛玉,黛玉五岁时,林如海年已四十,膝下无子(幼子三岁时早夭)请贾雨村教她读书。黛玉六岁时,贾敏一病而亡,林如海将黛玉送到岳母贾母处生活。后林如海也在扬州身染重病而亡,丧事由贾琏帮忙操办。
母亲贾敏为贾代善与贾母四个女儿中最小的女儿。贾母非常宠爱幺女贾敏,所以贾敏的婚姻并非政治联姻。在贾敏婚事的选择上,贾代善和贾母选择了贾敏的个人幸福,而不是贾府的家族利益,故将贾敏下嫁给了学识渊博且人品修养出众的林如海。贾府将最小的女儿许配给林如海,看中的是林如海的品性和才华,而不是林家的家世门第,贾敏没有被父母当做政治联姻的工具嫁入权贵之家,而是下嫁给了门第不高,人丁稀薄,但具有书香之气的林家。
家族兴盛之时,贾府在婚姻上考虑的是儿女幸福,不需要靠亲家威势帮衬,因此贾敏嫁给了林如海。家族衰败之时,贾府需要靠联姻结交权贵以得到支持,因此宁可牺牲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幸福,也要为家族前程考虑而选择金玉良缘的政治联姻。
林黛玉的家境,存在不同说法。最早提出黛玉家产问题的是清人涂瀛,他依据《红楼梦》第七十二回中贾琏所说的“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一句(此句存在异文),提出林黛玉原应有其父林如海的数百万遗产,但为贾家侵吞。当代学者刘心武也认为,巡盐御史属于肥差,林如海当有巨额遗产,但黛玉未得到父亲的巨额遗产,则是因为贾琏和王熙凤从中侵吞。陈大康根据书中对林黛玉月钱来源等的描写,推测林如海留下的家产流入了贾府,除用于拨给黛玉生活所需外,还可能被用于了大观园的建造。
还有研究者从法制史的角度讨论林黛玉对林如海家产的继承权问题,其中一派观点认为,黛玉原本就不具备继承林如海家产的权利,因此林如海设法向贾府转移财产,不料财产被贾家侵吞。
也有研究者就黛玉的家产及其去向存在不同看法。戴萦袅认为,林如海为人正直,并非为官贪婪者;同时,权贵勒索、医药所需、姬妾安置、宗祠供奉等等,又会进一步消耗其家产,能留给黛玉的寥寥无几。井玉贵则指出,在贾母的监督之下,贾琏、王熙凤并无侵吞林如海遗产的胆量,且大观园的建造费用不可能来源于黛玉的巨额家产。总之,学术界对这一问题仍保持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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