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礼是西周五礼之一,是用于征伐、或其他有关军事活动方面的礼节仪式。如《周礼》所举大师、大均、大田、大役、大封,以及《开元礼》的告太庙、命将、出师、宣露布、大射、马祭、大傩等。《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
大师之礼,指王者出征讨伐,其军队行止动容,自有其礼法。天子御驾亲征,威仪盛大,旨在调动国民为正义而战的热情,故《周礼》云:“大师之礼,用众也。”
大均之礼,指校正户口,调节赋征等。清末经学家孙诒让言:“此主王国而言,盖欲均地政地守地职之等,须属聚众庶,大平计事,故属军礼。”根据《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古代的军队建制,以五人为一伍,五伍(二十五人)为一两,四两(一百人)为一卒,五卒(五百人)为一旅,五旅(二千五百人)为一师,五师(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
国家根据这一建制“以起军旅”(征兵),同时“以令贡赋”(分摊军赋)。也就是说,应征的士兵必须自备车马、盔甲等。这种做法与当时兵农合一的社会现状相适应,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大均之礼意在平摊军赋,使民众负担均衡,唐宋以后,随着社会的变化,军礼中不再有这一条。
古代诸侯都亲自参加四时田猎,以及因田习兵,检阅车徒等。分别称为春蒐(sōu)、夏苗、秋狝(xiǎn)、冬狩,称之为大田之礼。其主要目的是检阅战车与士兵的数量、作战能力,训练未来战争的协调配合。
田猎不但是一项具有军事意义的生产活动,还与祭祀有关。殷商甲骨文中有大量的田猎记录,作为已是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田猎不再是以糊口、果腹为目的的生产手段,周代更是如此。田猎的作用,一则为田除害,保护农作物不受禽兽的糟蹋;二则供给宗庙祭祀;三则为了驱驰车马,弯弓骑射,兴师动众,进行军事训练。
礼法规定,田猎不捕幼兽,不采鸟卵,不杀有孕之兽,不伤未长成的小兽,不破坏鸟巢。另外,围猎捕杀要围而不合,留有余地,不能一网打尽,斩草除根。这些礼法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是有积极意义的。
大役之礼指国家为修建王宫、城邑等而大兴徒役。大役之礼要求根据民力的强弱分派任务,也就是孔子所说“为力不同科”的思想。
大封之礼指勘定封疆,树立界标。郑注云:“正封疆沟塗之固。按古者封国各有疆界,若有侵越,或错互不正,则以兵征治之也。故亦属军礼。”诸侯相互侵犯,争夺对方领土,使民流离失所。当侵略的一方受到征讨之后,要确认原有的疆界,聚集失散的居民。古代疆界都要封土植树,故称大封之礼。
天子亲征是一件重大的事件,《礼记·王制》说,出征前要举行“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nǐ)”“祃(mà)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学”等礼仪。类、宜、造、祃都是祭名,祭祀上帝、社、祢(父庙)和所征之地,是为了祈求各方神灵的保佑,确保战争的胜利。受命于祖是为了告庙,并将神主请出,奉手军中。受成于学是为了决定作战的计谋。
此外,军队的车马、旌旗、兵器、军容、营阵、校阅等无不依一定的仪节进行。军队的日常训练,包括校阅、车战、舟师、马政等,都有严格的礼仪规定。得胜之后,还有凯旋、告庙、受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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