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宋宫廷音乐创作既沿袭前代宫廷音乐历史,又与刘宋时期宫廷音乐活动密切相关。刘宋时期的宫廷音乐创作主要分为四类:郊庙乐、相和歌与清商乐、舞辞、鼓吹曲辞。
其中郊庙乐的创作主要有:登歌、明堂歌、四箱乐歌、行礼歌、食举歌、乐舞歌词。其中在相和歌和清商乐的创作方面记载了曲名、作者、歌辞、解;舞辞方面主要记载了鼙舞歌辞、铎舞歌辞、拂舞歌辞、杯集舞歌诗、巾舞歌诗、白亡舞歌诗、歌舞曲词;鼓吹曲辞的创作主要记载了汉鼓吹饶歌曲辞、魏鼓吹曲曲辞、晋鼓吹曲曲辞、吴鼓吹曲曲辞、宋鼓吹铙歌词、宋鼓吹铙歌歌词六类。
《宋书》中记载有关刘宋宫廷音乐相关事宜始于宋文帝元嘉九年。1首先是创立雅乐,撰立新歌。围绕着雅乐的创立,大量的歌词被创作。其次,沿袭前代改乐舞舞名的习惯,将《正德舞》改为《前舞》,《大豫舞》改为《后舞》。
刘宋时期的宫廷音乐活动主要围绕雅乐的创立幵展。关于郊庙乐的创作,自孝建二年九月甲午开始了一场激烈的讨论。前殿中曹郎荀万秋,骠骑大将军竟陵王诞,尚书左仆射建平王宏等均参与其中,议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郊庙是否宜设乐、郊庙乐是否改名、是否设置迎送之乐等内容。
最终,宋孝武帝同意大臣们的建议,并制定了详细的用乐步骤。从《宋书》记载中可以看到,在当时的议论中,散骑常侍、丹阳尹建城县开国侯严竣提出,前代王苍、王肃、韩祗认为“六代四夷之舞,金石丝竹之乐,宜备奏宗庙”合於典礼,适于当今。'因严竣这一提议,有司上奏在元会和二庙斎祠中将弦管列入郊庙乐,宋孝武帝准予了这一提议。
太乐,官名,掌管乐人奏乐。秦朝和汉朝奉常的属官有太乐令、丞。东汉明帝永平三年改太乐为太乐予令,掌伎乐人,凡国家祭祀时掌管奏乐。
《宋书》卷一九《乐一》记载:“宋文帝元嘉九年,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太常,中国古代官名,掌宗庙礼仪。原名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改为太常。太常的主要职责是主管祭祀社稷、宗庙、朝会等礼仪。刘宋宫廷时期的太常设一人,主管郊庙雅乐歌辞的创作和乐舞人数的制定。
《宋书·乐志》中有关太常的记载有两处:“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庙祀应设雅乐,太常郑鲜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又曰:“太常傅隆以为:'未详此人数所由。唯杜预注《左传》僧舞云诸侯六六三十六人,常以为非。
《宋书·乐志》中有关总章的记载见于卷一九《乐一》:“今诸王不复舞傖,其总章舞伎,即古之女乐也。”又曰:“今总章旧傦二八之流,桂服既殊,曲律亦异,推今校古,咬然可知。”
从文献记载中可看出,总章是刘宋时期掌管宫廷音乐机构之一。另有总章工,为宫廷乐官,《宋书·乐志》卷一九《乐一》记载:总章工冯大列:‘相承给诸王伎十四种,其舞伎三十六人。’”
雅乐自周代至汉魏晋,其影响日渐式微。但雅乐在历经的每一个朝代,都经历了修复和重建这样一个过程,对于南朝刘宋宫廷音乐来说也是如此。南朝刘宋时期的宫廷雅乐主要指郊庙乐,包括登歌、明堂歌。
南朝宋武帝于永初元年七月准予在庙祀中设置雅乐的提议,雅乐在南朝刘宋宫廷音乐的地位因而重新建立。
《宋书》卷一九《乐一》对此记载如下: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庙祝应设雅乐,太常郑鲜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黄门侍郎王翻之所撰立哥辞七首,並合施用。”诏可。十二月,有司又奏:“依旧正旦设乐,参详属三省改太承诸哥舞诗。黄门侍郎王韻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试,日近,宜逆诵习。辄申摄施行。”诏可。
宋文帝元嘉十八年,宫廷雅乐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至宋孝建二年十月,刘宋宫廷雅乐已建立起严格的用乐规范。刘宋宫廷的统治者不仅支持雅乐的重建,更亲身参与其中的创作,宋明帝更亲自创作昭太后宣太后歌诗。
燕享,也称宴乡食,亦作宴享、識享。《说文解字注》中有关宴字之释义如下-宴,引伸为宴资。经典多段燕为之。由此可见,燕享多指古代帝王饮宴群臣、国宾。
《宋书》卷二《乐二》中引蔡兽将汉乐分为四类:郊庙神灵、天子享宴、大射辟雍、短箫铙歌。可见燕享是皇帝宴请臣子所演奏的音乐。《宋书》卷一九《乐一》中提到,汉代的享宴食举乐有十三曲。
《宋书》卷二《乐二》记载了傅玄、荀勗、张华在各自所创作的晋四箱乐歌中,有“食举东西箱歌”、“食举乐东西箱歌十二篇”、“右食举东西箱乐诗十一章”。
刘宋宫廷在燕享时所用音乐为王韶之创作的“宋四箱乐歌五篇”,这是一部包括了乐歌、行礼歌、上寿歌、登歌、食举歌,五种不同类型音乐的大型食举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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