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朝廷为了保证交子发行的成功,出台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法规和政策来,其大致内容为:
第一,交子的流通期限一般以二年到三年为一界,称为“兑界”,期满后必须兑换为下一界交子,方可使用。创立“兑界”的原因可能因为当时交子是楮纸所制,容易出现破损和伪造品;
第二,每界的发行总量限定在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缗,其面额通常为一贯、五贯、十贯等;
第三,每印发一界交子,必须备有一定的准备金,以保证纸币能得到自由兑换;
第四,禁止私人印刷交子,不仅私自印制交子的人要获刑罚,甚至连知情而使用者以及知情不告者都要牵连入狱;
第五,限定流通区域,开始时,“交子”主要限定在四川地区,后来扩大到陕西和京西等地。
在早期封建政府对于纸币的发行是比较谨慎的,纸币监管法律政策的出台也说明政府对纸币依赖信用的特性和易于仿造和滥发的弱点是有充分认识的,这套金融监管体系和措施应当说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交子”的顺利流通。
然而封建政府往往不能有效地控制纸币的发行量,当出现政府巨额财政开支需要时,政府往往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利用手中的权力,滥用公信力,无限制地发行纸币,最终造成通货膨胀,从而使纸币丧失了信用,也就变成了废纸,北宋交子的命运也证明了这一点。
官府发行纸币,有时竟没有准备金,比如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益州交子务在陕西发行交子六十万贯,以支付粮草费,无钞本。官府也不再遵守每界固定的发行数额,而大量超额发行。《宋史·食货志》载,哲宗绍圣年间(1094~1097年)“界率赠造,以给陕西沿边籴买及募兵之用,少者数十万缗,多者或至数百万缗,而成都乏用,用请印造,故每岁书放亦无定数。”可见,为了满足陕西军情之需,多发的一次交子量竟会超过一界总量的数倍,甚至导致成都地区交子的缺乏,又要增造。其结果必然导致通货膨胀和纸币信用的丧失。
纸币的分界发行慢慢成为了“通货膨胀”的障眼法,因为每界发行新纸币,往往规定新币值旧钞一比几,比如元符年间(1098~1100年)换发时,新交子一缗要换回旧交子五缗,即新旧比价1∶5。
政府滥用信用,从而导致了交子成为其敛财的工具,交子没有了信用,也就丧失了流通的功能,从而失去了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封建政府于是用更改纸币名称的办法来掠夺民间财富。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令诸路更用钱引”,把纸币定名为“钱引”,名称虽变,但其实质为敛财工具没变,甚至变本加厉了。
大观元年(1107年)把交子务改为钱引务,这年的发行数“较天圣一界逾二十倍,而价愈损。”也就是说发行量由一百二十万缗增加到二千多万缗。而且没有准备金,“不蓄本钱而增造无艺,至引一缗当钱十数。”可见,价值一千钱的缗只能当钱十多个钱,纸币贬值是多么严重。
北宋交子的兴衰历程,对今也是有借鉴的,政府的监管法制对于金融币制的稳定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纸币的发行和稳定,能够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国家创造了财富,对解决国家的一时之需有重大作用。政府毁坏了原有的金融法制,滥用了信用,其结局必然导致通货膨胀,货币体系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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