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是清代黄宗羲创作的一部系统总结和记述明代传统学术思想发展演变及其流派的学术史著作。全书一共62卷。《明儒学案》以王守仁心学发端发展为主线,首篇《师说》提纲挈领全书。全书一共记载了有明一代210位学者。《师说》总纲之后,分别列出了十七个学案,大致依据时间先后推移次序和学术流派传承关系。每个学案都有较为固定的结构,拥有案序,传和语录;其中案序为概说该学派之基本情况,诸如该派的主要学术观点,主要代表人物,与其他学派的关系等等,传即是学者传记,语录即是收录该派名言至理并附有评论。
《明儒学案》是黄宗羲的代表作之一,成书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
《明儒学案》共六十二卷。明黄宗羲(1609-1695)撰。明代学术思想史专著。黄氏著此书之前。明代理学家周汝登曾著《圣学宗传》,明清之际理学家孙奇逢曾著《理学宗传》,对明代诸儒学说加以总结。黄氏认为周书主张禅学,孙书杂收,不得要领,闻见不广,论述不当,因此广采明代诸儒文集、语录,根据各家宗旨,分宗立派,于康熙十五年(1676)著成此书。
全书首冠《师说》一卷,列方孝孺等二十五人。次以有所授受者分为各学案,以特起者、后之学者、不太著名者总列为《诸儒学案》,最后为《附案》。计《崇仁学案》四卷,列吴与弼等十人。《白沙学案》二卷,列陈献章等十二人。《河东学案》二卷,列薛□等十五人。《三原学案》一卷,列王恕等六人。《姚江学案》一卷,列王守仁等三人。《浙中王门学案》五卷,列徐爱等十八人,又附记一人。《江右王门学案》九卷,列邹守益等二十七人,又附记六人。《南中王门学案》三卷,列黄省曾等十人。《楚中王门学案》一卷,列蒋信等二人。《北方王门学案》一卷,列穆孔晖等七人。《粤闽王门学案》一卷,列薛侃等二人。
《止修学案》一卷,列李材一人。《泰州学案》五卷,列王艮等十八人,又附记三人。《甘泉学案》六卷,列湛若水等十一人。《诸儒学案》十五卷,列方孝孺等四十二人。《东林学案》四卷,列顾宪成等十七人。其中吴桂森有目无传,实十六人。《蕺山学案》一卷,列刘宗周一人。以上各学案,《诸儒学案》共六十二卷、列二百零一人,又附记十人。《附案》列应典等五人。合《师说》、各学案(包括附记)、《诸儒学案》、《附案》共列二百四十一人。每学案都冠以叙论,简介该学案概况,次分列该学案学者,介绍其生平、主要学术观点,并加以评说。最后节录各学者的重要著作或语录。
书中所列,大体初期以崇仁(吴与弼)、河东(薛瑄)、白沙(陈献章)为主;中期以姚江(王守仁)为主;末期以东林(顾宪成等)、蕺山(刘宗周)为主。黄宗羲出自姚江学派,所以总观此书大致以王守仁为中心,除专列《姚江学案》外,还列《浙中王门学案》、《江右王门学案》、《南中王门学案》、《楚中王门学案》、《北方王门学案》、《粤闽王门学案》,以及属于王学而略有变化的《止修学案》、《泰州学案》等,居学案总数一半以上。谓“有明学术,自白沙开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自姚江指点出良知人人现在,一返观而自得,便人人有个作圣之路。故无姚江,则古来之学脉绝矣”。
《四库全书总目》谓黄氏“欲抑王尊薛则不甘,欲抑薛尊王则不敢。故于薛之徒阳为推重而阴至微调,于王之徒外示排击而中存调护”,反映了黄宗羲尊王抑薛的学术倾向。书中未为李贽立案,对颜钧、何心隐只在《泰州学案》叙论中提到,也不免偏见。此书为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学术史专著,开后世“学案”体之先声。取材丰富,编纂有法,分类有序,证论切要,对后世学术思想影响深远。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谓“清代学术之祖当推宗羲,所著《明儒学案》,中国自有学术史,自此始也”。
此书初由万贞一刻于康熙三十年(1691),只刻三分之一。雍正十三年(1735)郑性续刻万氏未刻者,至乾隆四年(1739)刻完,世称二老阁刻本。又有康熙三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故城贾润、贾朴刻本,即紫筠斋本。此本改动次序,以《祟仁学案》首列“康斋”(吴与弼)改为首列“敬斋”(胡居仁),将《王门学案》改为《相传学案》。后会稽莫氏用紫箔斋抄本、校以万刻本订正紫箔斋本次序,校正错误,于道光元年(1821)刻成。
1936年《四部备要》本即据此本影印。光绪三十一年(1905)杭州群学社石印《黄黎洲遗书》本,只收入二老阁本《师说》、《叙传》、《叙论》,共八卷,其它不录。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沈芝盈点校本,以光绪八年冯全垓重印二老阁本为底本,校以紫筠斋本及《四部备要》本,据紫筠斋本及莫晋刻本增补部分内容。《河东学案》增人杨应诏叙传、《姚江学案》增人许半生、王司舆叙传、《浙中王门学案》增人胡瀚叙传、《南中王门学案》增人薛甲叙传、《甘泉学案》增人王道叙传。
《明儒学案》的编写不仅流派分明,而且能抓住各人的主要思想,每派立一学案,先以小序为概括的说明,其下分列各学者,依次叙述传略,摘录其重要著作或语录等,以具体的材料表明各学者的思想见解,间有作者自己的意见。特别是每个人的小传,虽然长短不一,却都能表达出人物的个性、特长以及一生的功过。他在凡例中说:“此编以有所授受者分为各案,其特起者后之学不甚著名,统列诸儒之案。”
又说:“是编皆从全集纂要钩玄,未尝袭前人之旧本也。”这是提出了分立学案的明确原则,又指出所摘录者都是取自原书,未有转录于他书者,是为本书的一个特点。凡例还说:“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此编所列,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所谓一本而万殊也。以水济水,岂是学问!”这段话是撰者判断各人思想的标准。他认为随声附和、人云亦云者,无足轻重。每个人的思想都应有其独到的地方。只有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事物,才能有更全面更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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