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集传》是北宋文学家苏辙的著作。
在北宋中叶疑经惑传思潮的影响下,苏辙继欧阳修之后,“平生好读《诗》《春秋》,病先儒多失其旨,欲更为之传”,撰写《诗集传》二十卷。
作者认为,《诗经》中《小序》反复繁重,决非出自一人之辞,怀疑其实际上是毛公之学,卫宏为所集录。
故在书中,仅存其发端一言,以下余文则尽行删除,也即作者序中所言:独采其可者见于今《传》,其尤不可者皆明确注明其失在何处。
苏辙所论,皆有史为据,如认为《小序》本为毛公之学,汉蔡邕书《石经》,悉本鲁诗,所撰《独断》,载《周颂》序三十一章,大致都与毛诗相同,但却仅有首序,是鲁诗序亦括以一语也;又刘安世《元城语录》亦说,其少年时曾读记韩诗,有雨无极篇序,云:正大夫刺幽王也。首云:雨无其极,伤我稼穑云云,是韩诗序亦括以一语也。
因此,苏辙对《诗序》的研究,实际上摘掉了《诗序》为孔门嫡传的招牌;其对《诗序》本为圣人之言提出的质疑,也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其在《诗经》研究中的至尊地位。
此书与欧阳修《诗本义》几乎同时而出,首先向汉学发难,其思想和观点对后世,特别是宋儒有相当大的影响,王得臣、程大昌、李樗即均以苏辙之说为祖。传本有《通志堂经解》本及《四库全书》本。
评价
苏辙对于汉唐以来《诗经》学史上的基本问题都进行了思考与辨析,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以“人情说”来注解诗篇,比较接近于诗篇原意,促进了《诗经》研究从经学向文学的转变,对于《诗经》汉学权威的瓦解以及宋学传统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承前启后的作用。
宋代人表现出比较自觉的人情观念,认为圣人制礼作乐,创造文明都是本于人情,以人情为据。苏氏父子推广其义,形成了自己的“人情说”。
苏洵以为“《易》之道,本因天以言人事”;苏轼认为“圣人之道,自本而观之,则皆出于人情”。在礼和人情的关系上,苏轼认为“礼之初,始诸人情”;苏辙多次申述“夫礼沿人情,人情所安,天意必顺”。强调礼的依据是人情,要顺应人情。“人情说”是苏氏蜀学学术思想的重要内容,因而,以“人情”解经也就成为苏氏蜀学的重要特色。
以“人情说”来注解《诗经》时,苏辙重申了《诗》“抒发情志”的特质。
苏辙指出,《诗》是天下之人发泄情感、挥幽斥愤的抒情之作。作品不仅出自于公卿贵族之手,也来源于平民百姓之口,他们或抒发贫贱困苦产生的忧愁悲苦,或叙述丰美盛大带来的欢愉快乐,所涉及的范围上至国家政事、天下兴亡,小达饮食男女、草木鸟兽虫鱼,无所不及,其间又何尝存在一定的“义”与“法”呢?这正是世儒解诗晦暗不通之处。苏辙这段话可以说是以文学家的素养对六朝“诗缘情”思想的阐扬。
《诗集传》发掘出《诗》中丰富而真切的情感状态,表明苏辙对《诗》作为文学作品的(情感)特质有比较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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