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主要聚居区结婚一般都要经过订亲、请新娘、举行婚礼的程序。过去有少数“抢婚”和“兄亡纳嫂”的“转房”婚俗,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但同一“崇窝”(宗族)之间禁止通婚;姑舅表和姨表优先婚是过去比较流行的习俗。
纳西族的传统婚礼称为“素字”,意为“迎接生命神”,纳西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神“素”,新娘是外来的新的家庭成员,因此要把她的生命神迎进新郎的家庭,与新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命神结为一个集合体。
新郎家请东巴择吉日准备生命神之箭、桩、竹篓、塔、桥、梯、石、线等物;接新娘;新娘告别祖灵、娘家亲人及火塘灶;新娘进新郎家后行洗头礼;进母房(祖房)拜火塘灶边的祖灵和神灵;东巴主持举行祭生命神,拴生命线的仪式,是婚礼的核心内容。
届时在新郎面前放一把木杆秤,新娘前放一把铜锁和木升,有的则是新郎手持生命神之木桩,新娘手持生命神之木塔。东巴边咏诵经书,边在新郎新娘的额头抹酥油祝吉,继而一一抹酥油于母房的擎天柱、神龛、火塘中的铁三角架、火塘边的男女床、弓、箭、砍刀、粮柜、铜锁、木升等上并咏诵相应的祈福语。其整个过程与东巴教密不可分。
清代“改土归流”后,流官在丽江纳西族地区“以夏变夷”,大力推行汉族婚俗,订婚按周礼的六礼:问名,纳采,会亲(在丽江称之为亲家会),过门(丽江称请媳妇),送礼柬,迎亲。在接亲,宴客,分大小,回门等婚礼程序上也大量融进了汉式习俗。
泸沽湖地区的纳人(摩梭人)中同时存在着母系家庭、母系父系并存家庭和父系家庭3种形式,其中母系家庭是主要的家庭形式。母系家庭所有成员的世系皆从母,男女成员系由一个或几个始祖母的后裔组成,母系血缘是维系家庭的基础,财产按母系继承,由母亲传给子女,舅传给甥和甥女。
男子在家中的身份是舅祖、舅舅、兄弟、母亲的儿子或舅舅的外甥。每个母系家庭有一个家长,通常由年长或能干的妇女担任。舅掌礼仪、母掌财产是家庭权利和分工的形式。
母系家庭的传统观念认为:女子是根种,缺了就断根。如果某个家庭一旦没有女继承人,便要过继养女。
一个母系家庭的成员一般都在10人以上,多的达30--40多人。由于这种家庭的全部成员都是母系血亲关系,属于一个亲族,不存在父子、婆媳、翁婿、姑嫂、妯娌等关系,没有外姓,关系单纯,财产属于大家庭所有,很少发生闹财产、闹分家的纠纷。
与母系家庭相应的婚姻形式是“阿夏”婚,“阿夏”是摩梭男子称呼女情人的称谓;而女子称呼男情人是“阿都”。现在一般用“阿夏婚”来指称这种“走婚”形式,并不十分妥贴。“阿夏”婚的基本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相恋钟情者互送信物订情。
情侣双方都终身生活在母亲家里,男子在夜间到情侣家过偶居生活,次日黎明即返回自己的母亲家里。男女缔结“阿夏”关系要遵守传统习俗,只有不属于同一母系血缘的成年男女才能建立这种关系,“阿夏”所生的子女随母,血统也依母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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