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是指六种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眼、耳、鼻、舌、身、意。眼是视根,耳是听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触根,意是念虑之根。
【六根】《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末那。
六根均为无色根,(有色根)色根均为扶尘根。根者能生之义,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识依根而生,有六根则能生六识,亦复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识,各有其界限,不相混,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识,并不能生耳鼻等识,余可类推。
六根与六识、六尘的关联:
一、视、听、嗅、味、触、意——六识。
二、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末那——六根。
三、色、声、香、味、触、法——六尘。
六识发动六根而接触六尘,六尘映入六根而由六识判别及记忆保存,再从六识的记忆保存中显现出来,发动六根贪取六尘,就这样交互回还而造成生生死死之流,六根清净的目的,便在断绝并超越这一生生死死的生命之流。
【六根】《佛学大词典》:梵语s!ad!indriya^n!i。又作六情。它指五种感觉器官,和反应能动能力,为十二处之内六处,十八界之六根界。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眼根(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耳根(听觉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维器官及其能力)。前五种又称五根。五根乃物质上存在之色法,即色根。
有二种之别,生理器官称为扶尘根,以四大为体,对取境生识仅起扶助作用;实际起取境生识作用者称为胜义根,以四大所生净色为性。对此,意根则为心之所依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即无色根。据有部之说,前刹那之六识落谢于过去,意根即是引起次刹那六识之等无间缘。
故六识之作用,须常以意根为所依(通依)。然前五识除依意根之外,另有特定之根为其所依(别依);意识则仅依意根,并无其他特定之根。瑜伽行派等则由唯识义上说六根,主张六根、六境均为内识所变。又六根可视为我人之身心全体,如法华经说读诵、书写经典,六根即可清净。
【六根】《丁福保佛学大辞典》:(名数)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之义,眼根对于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于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根。大乘义章四曰:“六根者对色名眼,乃至第六对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识,故名为根。”六根中前五根为四大所成之色法,意根之一为心法,但小乘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大乘以八识中之第七末那识为意根。
【六根】《三藏法数》:【出首楞严经】根即能生之义。谓六根能生六识。故名六根。一眼根谓眼能于色境尽见诸色。瑜伽论云。能观众色。是也。二耳根谓耳能听闻众声。瑜伽论云。数由此故。声至能闻。是也。三鼻根谓鼻能齅闻香气。瑜伽论云。数由此故。能尝于香。是也。四舌根谓舌能尝于食味。瑜伽论云。能尝众味。数发言论。是也。五身根谓身为诸根之所依止。瑜伽论云。诸根积聚。是也。六意根谓意于五尘境界。若好若恶。悉能分别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六根】《佛学次第统编(明·杨卓编)》:凡夫只认现境,不了自心。依于六根,接于六尘,而生六识。所谓六根者,先言根义,次言其六。所言根者,能生之义。以能对境生识,故谓之根。言六根者:
一、眼:能见色者是。以能对色而生眼识,故谓眼根。
二、耳:能闻声者是。以能对声而生耳识,故谓耳根。
三、鼻:能嗅香者是。以能对香而生鼻识,故谓鼻根。
四、舌:能尝味者是。以能对味而生舌识,故谓舌根。
五、身:能感触者是。以能对触而生身识,故谓身根。
六、意:能知法者是。以能对法而生意识,故谓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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