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神即宓妃,是中国先秦神话中,黄河之神河伯的配偶,司掌洛河的地方水神。
在中古时期宓妃形象得以丰富和发展,逐渐变身为世俗的美人,成为男性文人寄托情感的对象。曹植人神相恋的千古名篇《洛神赋》,确定洛神作为理想女神的文学典故。
唐代始见洛神为伏羲女的说法。同时兴起的陈王感甄说,造成上古宓妃神话原貌的割裂。
洛神及其所在的洛浦都具有文学生成意义。
先秦配偶神
洛神最初叫做“宓妃”,这一名称源于屈原《天问》:“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意是“天帝降下后羿,(让后羿)改变夏民的灾祸。为何射河伯,娶洛川妃为妻?”宓妃的身份,是河伯之妻,被夏朝的有穷国君夷羿所霸占。
宓妃神话产生之初,其形象是一位个性乖戾、骄傲,美而无礼,淫乐无度的配偶神。
中古人神恋
屈原楚辞是人神相恋主题的滥觞,洛神首次作为诗人所追求的神女身份出现:
“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解佩纕以结言兮,吾令蹇修以为理。纷总总其离合兮,忽纬繣其难迁。夕归次于穷石兮,朝濯发乎洧盤。保厥美以骄傲兮,日康娱以淫游。虽信美而无礼兮,来违弃而改求。”
在屈原此诗中,宓妃具有比较具体的性格个性,因其“美而无礼”遂被作者违弃。
两汉文学辞赋承袭《离骚》,将洛神宓妃形象描绘得丰满而逼真,逐渐产生了极其浓郁的世俗化倾向。
《上林赋》:“若夫青琴宓妃之徒,绝殊离俗,姣冶娴都,靓妆刻饰,便嬛绰约。”
《淮南子·俶真训》:“妾宓妃,妻织女,天地之间,何足以留其志!”
《思玄赋》:“载太华之玉女兮,召洛浦之宓妃。咸姣丽以蛊媚兮,增嫮眼而蛾眉。”
司马相如、杨雄笔下的宓妃是现实中色艺出众的美女。《淮南子》中的洛神,虽仍是一位配偶神,然所嫁之对象变为“真人”,地位也下降为妾。张衡笔下宓妃已成为检验作者道德修养的情欲化身。
而中古时期描写宓妃形象,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当首推曹植的《洛神赋》: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曹植创造出一位个性色彩十分浓郁的洛神形象,其人神之恋尽曲折跌宕之能事。
伏羲氏女说
关于洛神宓妃的身份,东汉王逸注曰“神女”,注释简单,并无更多材料。
到了唐代,出现宓妃是伏羲之女的说法。李善注《文选·洛神赋》曰:“宓妃,宓羲氏之女,溺死洛水,为神。”此则注释实际上是引自汉末人如淳的说法,如淳注《史记·司马相如传》中《上林赋》曰:“如淳曰:宓妃,伏羲女,溺死洛水,遂为洛水之神。”
宋人洪兴祖补注《楚辞》亦引如淳之言,曰:“宓妃伏牺氏之女,故使其臣以为理也。”
虙羲氏妃说
清人屈复在其《楚辞新注》中关于宓妃的身份提出疑义,曰:“下女佚女为高辛妃,二姚为少康妃,若以此意例之,则虙妃当是伏羲之妃,非女也。”认为宓妃应是伏羲氏之妃。
近代游国恩《离骚纂义》在肯定屈复之说的同时,又进一步补充说:“后人以为虙羲氏女,然既云虙妃,必宓羲氏之妃无疑。若云女也,则措辞之例,不当以妃称之。后人自妄耳。屈、游所言极是,只是由于提供的文献资料不足,未能得到普遍重视。如淳以宓妃为伏羲氏之女,此前并不见于其他典籍。后代主伏羲氏女者并无其他依据皆出自如淳。我想”女“字或为”妃“字之讹,”妃“字从“女”、“己”盖《汉书音义》中“妃”字偏旁“己”字损坏,遂剩“女”字,以致有了伏羲之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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