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法,是为了配合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根据天象而制订的计算时间方法。根据月球环绕地球运行所订的历法称为阴历;根据太阳在不同季节的位置变化所订的历法称为阳历。我国普遍存在的对历法的两种称谓:公历,农历(闰年有13个月,原因是其年月亮要绕地球13次才满一年)。
从分类标准来说,阴历是和阳历对应的,再加上阴阳历,只有这三种历法。世界上任何一种历法也跳不出这三种历法的分类。世界上通行的“公历”(新历)实际上是一种阳历,而中国传统历法的“农历”(旧历)属于阴阳历。
中国农历、印度历、犹太历是阴阳合历,一年有12或13个月;伊斯兰历是太阴历,一年只有12个月。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开始采用西方的公历,俗称“新历”,与中国旧有的历法相对。
纵观中国古代历法,所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大致说来包括推算朔望、二十四节气、安置闰月以及日月食和行星位置的计算等。当然,这些内容是随着天文学的发展逐步充实到历法中去的,而且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如果再将这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细分的话,大致又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即古历时期:汉武帝太初元年以前所采用的历法;中法时期:从汉太初元年以后,到清代初期改历为止。
这期间制订历法者有七十余家,均有成文载于二十四史的《历志》或《律历志》中。诸家历法虽多有改革,但其原则却没有大的改变;中西合法时期:从清代期苏会传教士汤若望上呈《新法历书》到辛亥革命为止;公历时期:辛亥革命之后,于1912年孙中山先生宣布采用格里高历(即公历,又称阳历),即进入了公历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采用公历的同时,考虑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还颁发中国传统的农历。
在我国,根据传说,中原一带在黄帝时代就已经有了历法,但不足为凭。帝尧时代有粗疏历法的传说,可能还稍有根据,据成书于春秋时代的典籍《尚书·尧典》所载,帝尧曾经组织了一批天文官员到东、南、西、北四方去观测星象,用来编制历法、预报季节,但有关历法的材料至今尚未发现。“我国历法之发生,以《书经·尧典》中有‘历象日月星辰’之语为据。又同书《甘誓》之云:‘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即夏正、殷正、周正)《大戴礼记》中亦有《夏小正》一篇。再孔子常谓‘行夏之时’。有论者据此又谓历法始于夏。
实则历法之发生,应有一个大前提,即必在农业普遍兴盛于世之后。此证诸世界古国如埃及、巴比伦之历史,斑斑可考。夏人普遍尚过着渔猎畜牧生活,焉能有历法。《书经》、《虞书》、《夏书》都是后人伪作(注21),所言历法,自不可信……孔子托古改制,言必称三代,故以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并列,而不知殷周虽有辂冕,夏则无‘时’。三正之说,或许始于战国时人为改革历法而做的宣传……故历法之发生,不始于畜牧时代之夏,而始于农业兴盛之殷。”(摘自黄现璠著《中国殷代社会史》,1950年4月,又载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第286-359页収录《殷周社会考》一文,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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