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巴舞是由藏族"热巴"艺人表演的一种舞蹈形式。热巴是一种由卖艺为生的流浪艺人班子(一般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组成)表演的,以铃鼓为主,融说唱、谐(歌舞)、杂技、气功、热巴剧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
它有一套相对固定的程序,由12个节目组成,全套演出需要5个小时。
据史料记载热巴舞的产生约在公元十一世纪,由藏传佛教噶举派第二代祖师米拉日巴所创建。也有人认为热巴舞是由佛学家当巴桑杰传下来的。"噶玛八清"便是当巴桑杰的师傅阿拉果觉看到魔王残害百姓时念的咒语,也就是噶玛派僧俗阿拉果觉看到或听到有人受苦受难时念的咒语。
民间流传着很多热巴由来的传说。相传,人们在索扎、美利、生瓜三条河汇合处兴建一座九层楼寺庙,统治者诱惑人们来为他们建寺,由噶玛创始人之一米拉日巴组织五男五女在工余时间表演,进行鼓支,每盖一层楼时就举行一次舞蹈盛会。经过数年的兴建,寺庙盖好了,热巴的鼓点增多了,舞蹈也随着丰富起来。
随着历史的变迁,热巴艺术也在发生变化,逐渐形成不同的种类,共分为三大表演类型流传于民间,即以卖艺谋生的流浪热巴艺人、自娱性的百姓热巴和以艺术表演为媒介经商的热巴。
卖艺谋生的流浪热巴
这类热巴艺人以家族为主体,必要时分散成若干组乞食卖艺,最后在汇合点相聚,技艺世袜相传。这类热巴艺术水平高,演技难度大,服饰全,内容丰富,是民间热巴的主体。这些热巴历史久远、区域广,演出场地不受限制,因地而宜。
自娱性百姓热巴
怕类热巴艺人以百姓村落为核心组成,外村人也可加入,它受地域文化和语言的影响,风格也不同,各村有自己热巴的队伍,以不流动、不以表演换取报酬为特点。大多在节庆日演出,自娱性热巴与前者热巴相比,内容较少,驻难度较小。
以表演为媒介经商的热巴
这类热巴艺术以家族为核心,有家族历史传统,不以卖艺为手段,而以行商为媒介,收入颇丰,表演内容丰富,技艺高超,有高难度的表演,针对群众的观赏心理,节目有增无减,很受群众的欢迎。
热巴舞蹈在以上三种表演形式的基础上发展已经成为了一种专业的艺术形式,使一代又一代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热巴艺人脱颖而出,为热巴舞蹈的不断繁荣奠定了基础。
热巴的前身是西藏原始宗教"笨"教的"巫术"和"图腾舞"。它有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容、独特的风格、高超的技巧、风趣的道白和奇特的面具,又吸收了古象雄文化、宗教文化、民间艺术的精髓,从而成为藏族古代灿烂文化艺术中的奇葩,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热巴舞分布于西藏昌都、工布、那曲等地及云南、四川、青海、甘肃等藏族聚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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