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有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常识传说,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古代史籍《淮南子》《左传》《史记》也均有名篇记载。
唐代以后,方有乌鸦主凶兆的学说出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
无论是凶是吉,“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家以自然界的的动物形象来教化人们“孝”和“礼”的一贯说法,因此乌鸦的“孝鸟”形象是几千年来一脉相传的。《本草纲目·禽·慈鸟》中称:“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但乌鸦是否真的具有这种习性,还有待现代人的研究和观察证实。
在中国西藏和四川一些地区,乌鸦也是作为一种神鸟来崇拜,无论是发掘的吐蕃文献还是西南地区的“悬棺”和“天葬”习俗,均证明这一点。武当山为道教宗祠,把乌鸦奉为“灵鸦”,并在山上建有乌鸦庙,“乌鸦接食”为武当八景之一,就是进山的游人,也要随身携带一些食品,散放给乌鸦来啄食。
乌鸦虽然形象不雅,但在中国文化中仅限人们心理上的灰色影响,还不存在对它的特别排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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