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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的大功是什么人要遵守的

五服的大功是什么人要遵守的



大功,亦称“大红”,丧服五服之一,服期九月。中国古代五服中次于斩衰、齐衰的第三等丧服。

概述

大功,亦称“大红”。丧服名。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记·孝文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

裴骃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妇,为女之出嫁者;祖为众孙;为兄弟之子妇……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清史稿·礼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茧布缘屦。”

要求

中国古代五服中次于斩衰、齐衰的第三等丧服。适用于为从父兄弟即伯叔父之子(堂兄弟),已嫁的姑母、姊妹、女儿,未嫁的从父姊妹(堂姊妹)、孙女,嫡长孙的众孙,嫡长子之妻。此外,还有已嫁之女为兄弟及兄弟之子(侄),已嫁、未嫁之女为伯叔父母、姑母、姊妹,妻为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以及夫之兄弟之女已嫁者,出嗣之子为同父兄弟及未嫁姊妹,也都适用大功的丧服。

大功的丧期为9个月,丧服为布衰裳,生麻绖(die),冠布缨,布带。这里指的布是熟麻布。妇女不梳丧髻。居大功服丧的,丧者初丧三餐不食,葬前居于垩(e)室,疏食水饮,不食果品,三月改葬,可食肉饮酒,复居正寝。一般人居丧及送葬穿此丧服,起居饮食,不一定遵守。

五服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

五服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记载: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如果在他乡,那么“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农村所说的“五服”,指的是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关系较远。今人以为,这一说,最正确。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流行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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