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中国西南部一个较大的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布依语,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与壮语有密切的亲属关系,通用汉文。布依族由古代僚人演变而来,以农业为主,布依族祖先很早就开始种植水稻,享有“水稻民族”之称。
布依族源于古“百越”,秦汉以前称“濮越”或“濮夷”,东汉六朝称“僚”,唐宋称“蕃蛮”,元、明、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八蕃”、“仲家”、“侬家”、“布笼”、“笼人”、“土人”、“夷族”等。
布依族自称“濮越”或“濮夷”,用汉字记音写为“布夷”、“布依”、“布越依”、“布绛”等等。在布依族语言里,“布”是“族”或“人”的意思。
故旧方志中,有将布依族记为“夷族”、“夷家”、“夷人”者。除自称之外,不同地区布依族之间还互相称为“布笼”、“布那”、“布土”、“布都”、“布央”、“布笼哈”等等。1953年,根据本民族意愿并经国务院批准,统一命名为“布依族”。
有学者认为,西汉时的“夜郎”国与布依族有一定渊源关系。其证据为:“夜郎”国辖地虽广,但其中心区当在布依族聚居的今贵阳市、安顺市、黔西南或黔南自治州一带;其次,“夜”与“越”、“郎”与“骆”音近,而“郎夜”与“骆越”含义也是一样的,意为“以郎氏为首领的越人国”。“郎”、“骆”是古代越人对“郎”氏族王、官、领袖或头人首领的音译。
魏晋南北朝至唐代,布依族、壮族被称为“俚僚”、“蛮僚”或“夷僚”。五代以后称布依族为“仲家”,宋代称壮族为“壮”。“仲”与“壮”同音异写。后来,由于长期分居,便逐步形成了布依与壮两个民族。
秦、汉时代的布依族地区,已经产生世袭的王或侯。王侯居住的地方已经形成了“邑聚”,并有强大的武装力量。这说明当时社会生产力已有较大发展。据考古证明,在布依族地区出土的两汉时代文物,主要是铜器和铁器。
西汉以后,“夜郎”地方政权被汉王朝所统一,置牂牁郡。从此,布依族地区和中原地区的接触逐渐增多。唐代,中原王朝在布依族地区设置了一些羁縻州县,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刺史,世袭其地。
五代时,增设了“八蕃”土司。
宋朝继续推行“羁縻政策”,分别授给当地首领以刺史、司阶、司戈、将军等职衔,分别划归四川路、湖南路和广南西路节制。
元代置罗甸宣慰司、顺元路军民安抚司、都匀军民府、于矢部万户所及泗城州军民府等。明代的土司制度更加趋于完备,一直到清雍正年间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以后,统治布依族地区达一千多年的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才逐步结束。
明末清初,布依族地区社会生产又有了进一步发展。这时期,农具中锄头的重量和长度都普遍增加了,锄口也由过去的贴钢改进为夹钢;稻谷脱粒由从前使用棍棒改为使用挞斗,劳动效率大大提高。罗甸、安龙和平塘等地还使用了水碾。
由于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改进,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粮庄百姓”和“私庄百姓”逐渐发生两极分化,其中一部分人日益贫穷而沦为佃农,另一部分却日益富裕而形成富农、地主。
而清朝“改土归流”运动,为布依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客观上加速了布依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领主经济、土司制度的崩溃。但是,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土地高度集中,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却越来越加重,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起了布依族人民无数次的反抗斗争。
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发生于清嘉庆二年,由安龙县布依族农民韦朝元、王阿崇和汉族桑鸿升领导的“南笼”起义。王阿崇是清朝中期布依族一位杰出的农民女领袖,出身于贵州安龙县洞洒寨的贫苦农民家里。清嘉庆元年,她与韦朝元一起领导“南笼”农民起义时还不到二十岁。
嘉庆三年九月,王阿崇等起义领袖不幸被俘英勇就义于北京。事后,当地人民曾把王阿崇、韦朝元等人的塑像安放在安龙县城和当丈寨里,其英雄事迹至今仍为布依族人民所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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