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地址:______)
专利代理人______代为办理
名称为______的发明创造
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__(盖章或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
要求本人签字。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飞速网合同频道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hetong/zscq/138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