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十四。见“二七斋”。
⒈ 即十四。
引《周礼·考工记·匠人》:“夏后氏 世室,堂脩二七,广四脩一。”郑玄 注:“夏 度以步,令堂脩十四步。”《吕氏春秋·审时》:“得时之菽,长茎而短足,其荚二七以为族。”高诱 注:“二七,十四实也。”南朝 陈后主 《东飞伯劳歌》:“年时二七犹未笄,转顾流眄鬟鬢低。”
⒉ 见“二七斋”。